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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类公司注册基本条件及要求
发布时间:2024-12-05        浏览次数:69        返回列表

私募投资基金类公司注册基本条件及要求

私募投资基金类公司注册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私募基金公司地址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不可异地经营,规定要求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须保持一致,同时不受理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的托管企业。

私募投资基金类公司注册资本及首期实缴资本要求

1.必须同时写清楚注册资本和首期实缴资本;

2.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首期实缴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首期实缴不低于1000万元,1年内完成注册资本实缴出资;

4.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

5.实缴完成后需提交验资报告。

私募投资基金类公司注册投资人要求(公司股东或合伙人)

例:

XXX公司(P1234567),出资XX亿元 占50%;

XXX公司,出资XX亿元,占30%;

XXX公司,出资XX亿元,占20%。

备注:

1.请注明各股东份额,股东份额不确定则无法申请;

2.若股东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请注明登记编号(例:P1234567);

3.若股东为上市公司,请注明证券代码;

4.两个或以上股东(合伙人)的,按出资金额从大到小排序;

5.若股东为个人的请填写身份证号;若合伙企业请写清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