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青岛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步德胜
《礼记•大学》云:“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家是最小家,国是千万家。家道正,则天下定。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教育,从古至今,涌现出了很多优秀的家训,成为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览历朝历代的家训,无论是父祖辈对子孙辈,还是兄辈对弟辈、夫辈对妻辈的训示、教诫,内容多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无不渗透着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价值观念,从根本上传承着“家国一体”的思想教育。
修身立志、胸怀天下,方成国家有用之才。《大学》曰:“自天子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古今谈“修身”,无论是帝王将相家,还是平常百姓家,从一开始便染上了政治色彩,融合了家庭伦理、社会规范与政治教化。《尚书》中的《无逸》篇,被称为中国几千年来的家训之首,“呜呼,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稿之艰难......昔在殷王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抵惧,不敢荒宁;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周武王劝诫弟弟成王勤俭执政,以殷王中宗等贤德之君为榜样,勤政爱民享国久长。《孟子》曰:“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国家强大,必需国民素质好。明末清初的理学家、教育家朱柏庐的《朱子家训》曰:“读书志在圣贤,非徒科第;为官心存君国,岂计身家?” 诸葛亮在著名的《诫子书》中说“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这些都是家喻户晓的家训名句。《颜氏家训》中的《勉学》篇提到:“古之学者为人,行道以利世也。今之学者为己,修身以求进也。”主张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做国家应该有实际效用的人才。被称为“近代第一完人”的曾国藩,在家书中指出:“士人读书,第一要有志,第二要有识,第三要有恒,此三者缺一不可。”在修身养性上提出了“十六字箴言”:谨慎独处,端肃恭敬,追求仁义,真心诚意。晚清名将左宗棠将“身无半亩,心忧天下;读破万卷,神交古人”悬之于新房,录之于家训,认为即使难以解决温饱,也要考虑天下大事,关心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
在家尽孝、为国尽忠,乃齐家治国之本。《论语》中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孝是齐家之宝,经过先秦时期的动荡不安、百家争鸣后,汉代开始以孝治天下,司马谈在《命子迁》中说“且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指出了孝的三个境界,正如彭氏家训说:“孝始于事亲,忠始于报国。”《孝经》的《士章》记载,“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主张孝敬父母与尊敬国君一样,以忠事国、以孝持家的理念更被重视和推广。《孝经•广扬名》:“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移孝为忠是忠孝两难时的最高境界,花木兰女代父从军、屡建功勋,被追封为“孝烈将军”。岳飞精忠报国,为国家、为民族、为黎民百姓而忠义。林则徐在《复郑夫人》中讲到:“余抱此志,百折不回。来书谆嘱,见可而进,知难而退,此虽保身保家之善谋,然非人臣事君致身之道也!夫余生逢盛世,明智禁烟妨碍英夷大利,必有困难,而毅然决然,不敢稍存畏蒽之心者,盖以身许国,但求福国利民,与民除害,自身生死且尚诸度外,毁誉更不计及也。”显然,林则徐认为禁烟事关国家民族命运,为了禁烟应该奋不顾身,“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是他一生真实写照。
命运连体、休戚与共,折射家国一体的精神内核。颜之推的《颜氏家训》是我国现存最早、影响最大的成熟性家训专著。其中,“士君子之处世,贵能有益于物耳,不能高谈虚论,左琴右书。吟啸谈谑,讽咏辞赋,事既优闲,材增迂诞,军国经纶,略无施用。”认为学习目的是能够经世致用,提高个人修养是为了国家社稷,否则没有意义,教育子女要做对国家社会有用的人。“笞怒废于家,则竖子之过立见;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治家之宽猛,亦犹国焉。” 进一步强调了家与国休戚与共、应该家国同构的道理。民国后期傅雷百般鼓励儿子,要“对得起祖国”,要“替新中国争取荣誉”,“非苦修苦练,不足以报效国家”。在民族存亡之际,“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深刻地影响和熏陶了一代代中国人。当家国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正如曾国藩所言“天下事当于大处著眼,小处下手”,不应该只有小我情怀、一味自私自利,要树立大视野、大格局、大境界、大智慧,“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进而实现“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的目标追求。
民为邦本、法为国器,夯实家国同构的制度根基。《尚书.五子之歌》“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既强调了人民作为国家根本的重要地位,又说明需要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制度体系。明初学者、理学家曹端在《家规辑略序》中说“且国有国法,家有家法,人事之常也。治国无法则不能治其国,治家无法则不能治其家,譬则为方圆者不可以无规矩,为平直者不可以无准绳。是故,善治国善治家者,必先立法以垂其后。”清代名臣、理学家张伯行说“夫家之有规,犹国之有经也治国不可无经,刑家不可无规。”明确把家规与国法并提,同时强调二者不可混为一谈。百年沧桑巨变、百年翻天覆地,聚族而居、邻里守望不复存在,家训家规在现代家庭教育中逐步淡出。“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呼之而出、顺势而为,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从而推动家庭教育由“私人领域”向“公共领域”过渡,由“家规”向“国法”转变,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重新凝聚起“家国一体”同构的传统,正是正确接续历史、彰显现代文明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