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宏,中国知名刑法学家。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党委书记。武汉大学法学学士、法学博士,师从我国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先生;日本同志社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师从日本著名刑法学家大谷实先生。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荣获2010年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曾出版《不作为犯研究》、《单位刑事责任论》、《刑法总论问题思考》等诸多学术专著。
珞樱缤纷,人生志向的确立
“江城多山,珞珈独秀;山上有黉,武汉大学。”对于黎宏老师而言,武汉大学这座坐落于东湖之滨、珞珈山上,汇集了中华民族近代史上众多精彩华章,积淀了厚重的人文底蕴的学术重镇,是他确立人生志向,走上漫漫学术道路的发端之处。起点总是承载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和价值,黎宏老师如此总结这之一起点对他的巨大影响:“在武大求学的经历,对于我整个一生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84年我进入武汉大学学习法律,在美丽的珞珈山旁的武大,我遇见了我的爱人,美好的恋情与婚姻,都在这里萌芽并孕育成熟;明确自己走学术研究的道路并成为一名刑法学者的志向,以及对于我学术之路影响巨大的在武大取得博士学位;明确出国留学的意向,并获取公费出国留学的机会;所有这些在我人生中可谓最重要的几件事情,都是在武大求学期间奠定与完成的。”
以我们学生的理解,作为当今中国著名刑法学者的黎宏老师,自当是在大学学习期间就对法律学习有着浓厚的兴趣和付出了相当多的精力。因此,当黎宏老师讲述起自己本科期间那“不务正业”的经历之时,我们深感意外的同时也讶异于老黎师经历之多彩。“本科期间,坦白说我对法律专业本身并不是特别有兴趣,这也导致了我诸如民法、刑法等主课成绩并不算很优异。但是我对于历史、哲学等其他人文社科却非常感兴趣,在平常的学习中我也特别爱看这些‘闲书’,因此我的历史、哲学等非主课的成绩都非常好。甚至于上大学时我还考虑过要转系到历史系或考古系去学习。”时至今日,黎老师也一直保持着对历史、哲学等人文学科的兴趣,在进行法律研究的同时仍大量阅读文史哲相关的书籍和著作。
或许正是对人文学科的深厚兴趣和广泛涉猎,使得生活中的黎宏老师胸怀开阔且颇具豪迈洒脱的浪漫气息,尤其是兴之所至之时那爽朗的开怀大笑,很难想象眼前这位师长竟是一位数十年如一日地严谨治学和痴心教学的中国著名刑法学者。兴趣是内在性情的外在投射,黎老师坦言自己对中亚史有着浓厚的兴趣,并深为草原民族那种金戈铁马、苍茫雄浑的性情与雄浑所吸引。然而为我们更多所熟知和了解的,其实是黎老师对于教学和治学的孜孜严谨审慎和严格要求——充满了强烈的理性精神之光辉,也契合着一名刑法学者的学术态度。我们总是惯常性的认为理精神与浪漫情怀似乎是一种极大的背离与反差,然而从黎老师身上我们看到的却是此二者的兼容并蓄、和谐统一甚至于相得益彰。
而黎老师最终走上学术研究之路,并且选择以刑法为方向,则源于一段特殊的实习与考研经历。本科毕业之际,黎老师准备考研。那时候考研的同学特别少,而且都是成绩特别好的才考研,黎老师坦言自己本科成绩一般却仍立志考研,这在当时的环境下是比较罕见也是非常不易的。“本来我打算是考取法理学方向的研究生,但考研之前我在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刑一庭实习的经历,却激发了我对刑法的兴趣并最终引领我走上刑法研究的道路。其实我当时刑法学的不算好,但实习归来之后,就决定转而考刑法学的研究生并积极准备。当时考研是1月份,留给我的也就只有10、11、12这三个月的复习时间了。复习时间非常紧张,且自己的刑法基础也不算好,所以在三个月短暂的复习时间里,考研的难度确实是可想而知的。然而基于对刑法学浓厚的兴趣和强烈的向往,同时自己也笃定了立志向学的无悔志向,那段复习时间真可谓是夙兴夜寐、心无旁骛地勤学苦读,一番苦功夫之下,考研时几本刑法书籍我甚至都能背了下来!”皇天不负有心人,黎宏老师以其夜以继日的勤学苦读,顺利了考取了武汉大学刑法学研究生,就此开始了研习刑法学的漫漫学术之路,领路人则是中国著名的刑法学者,与高铭暄先生并称为刑法学界“北高南马”之“南马”的马克昌先生。
留学日本,学术与精神的洗礼
在武大念了两年刑法学研究生,黎宏老师提前毕业,继续念刑法学博士。1年之后,为了去日本留学深入学习刑法,完成以“不作为犯罪”为主题的博士论文,黎老师到长春去进修日语,为赴日留学做准备。1992年黎老师便踏上了赴日留学的旅程。黎老师作为公费留学生,本来应该就读于公立大学,因此他报名了东京大学,但不巧的是当时东大准备带他的那个导师正好退休了。黎老师最终选择了作为私立大学的同志社大学。与此同时,黎老师将其在武汉大学的学籍继续予以保留,在拿到同志社大学硕士学位后,继续在同志社攻读博士学位,并将自己在同志社的硕士论文扩充改写,作为在武大的博士论文,最终在1996年同时取得了武大的博士学位。后来,黎老师又以有关法人犯罪的比较研究为主题撰写博士论文,顺利获得了日本同志社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回国之后,有人说黎老师是中国大陆法学界第一个同时取得日本(同志社大学)和中国(武汉大学)双博士学位的人,对这一点老师不敢肯定,但毫无疑问黎宏老师是同志社大学自1875年建校以来第一个取得法学博士学位的外国人。这已然是一个不小的成就,黎老师严谨为学与孜孜向学,从中可见一斑。
对于日本留学的经历,黎老师感慨于其对他的学术造诣乃至人生态度所带来的深远影响。首先便是留日时授业恩师的春风化雨与谆谆教诲,“我很幸运在同志社大学遇上了我的恩师大谷实先生,他待我非常好,老先生无论是在学术之路上对我指引,还是在精神人格上对我的影响,都是我漫漫人生路上的宝贵财富。”此外,在日本的学习也给黎宏老师在学术上带来了巨大的提升,对此他这样对比和总结道:“二十多年前在我还在武大读本科的时候,国内关于刑法的教科书1/3的内容都是水分,并没有什么理论指导价值;而另外2/3的内容则是很抽象的理论,并不能解决太多实际问题。而日本教科书点滴都写得很具体且精练,在日本留学期间逐渐觉得对刑法的学习进入了境界。此外,当时国内关于国外的刑法学著作很少,在武大学习期间看的相关教材基本都是日本二战前的理论。90年代到了日本之后我才真正看见日本刑法学的诸多新理念,这和我们当时在国内学得完全不一样。我们当时学习的外国刑法学,大多是日本二战前的理论和内容。我在武大学习的外国刑法理论主要也是源自日本,马克昌老师的日文很好,却也受限于年代和条件,致使武大的外文书很少,因此偶尔还会用台湾很多老一辈学者所编写的教科书,这些教程的理论也是很陈旧的了,因此当时囿于年代和条件的限制,在武大时所学的刑法知识结构都是很旧的一套。去日本之后眼界开阔了很多,对刑法的学习和学术研究也是愈加沉迷其中。虽然同志社大学此前从未有过给外国人法学博士学位的先例,但我依然在同志社念完硕士后仍毅然决定继续留校读博,并最终顺利拿到博士学位。”
日本的留学生涯,除了对黎老师的学术之路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于此同时也对他的人生态度有着巨大的感染。在日本留学期间让他印象至深且对他影响颇大的,首先是日本的学术风气。“日本人办事很务实,做学术、做研究都是秉持‘以小见大、小题大做’的风格,而相比之下我们国内的研究风气更多时候还是‘大题小做’,一个很大的题目写一点点东西,浅尝辄止却不追根究底。很多人也更像是个‘知道分子’,说起任何东西滔滔不绝得好像什么都知道,但是一点也不深入不透彻,充满着急功近利与浮躁之气。”第二就是日本人对于精神层面的注重以及对物欲追求的淡薄。对此黎宏老师以同志社大学和所在的城市京都予以例举。京都是日本历史上曾经的首都,这里随处可见的历史遗迹、文人墨客的痕迹都平添着这座古都历史的沧桑厚重。,京都人文气息繁盛浓烈,且随处是静谧安宁的寺庙,让这座城市充满着精神与信仰的光辉,而非现代城市的喧嚣与浮华。同志社大学是个教会大学,校园里面很美,到处是具有哥特式教堂等风格的西式建筑。同时校园里诸多石碑上也镌刻着很多优美的汉诗,东西方文明在此交汇,兼容并蓄且相得益彰。日本人在物欲上也相对淡薄,与之相比当今中国社会更显浮躁和物欲横流。对于当下中日之间精神信仰与社会风气之间的差异,老师有着自己的认识和理解:“我认为或许日本的经济较中国更为发达是其中一大原因。当然更主要的还是在于文化上,日本对于自有传统文化和传统东方文化有着全面和深刻的传承,同时对于西方文化的引进也非常多元和丰富,最关键的是日本在对二者良善地兼容并蓄之下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现有文化,使得这个民族在追求现代性的过程中同样强烈地留存着精神与信仰的追求。”日本的留学经历给黎宏老师带来的巨大影响还体现在做事的风格以及精神上——人不要太过于注重外在的或者物质上虚无的东西。“就像我的导师大谷实先生在日本特别有名,现在仍是同志社大学的理事长,已经80多岁高龄还在一心做学术,但为人依旧十分低调。同志社大学对学生一直秉持着‘良心教育’,要求学生做人做事都秉持良心,且认真严谨。年轻时在学校对这些东西领悟还不甚深刻,在毕业以后多年的工作和生活中,我才慢慢深切地体会到‘做事先做人’的真谛,才明白当时导师、学校的这些教育对于一个人的成长、入世是何等重要!”
任教清华,深感幸福与自豪
1999年黎宏老师从日本同志社大学毕业后,被清华大学法学院聘为副教授。回忆起清华大学法学院复建之初的峥嵘岁月,黎宏老师不无感慨。正值清华法学院复系建院时期(清华法学院1995年复系,1999年3月份建院,黎宏老师于1999年8月底入职),面临三大困难:师资、场所和经费。第一个是师资:建立硕士点需要教师人数达到一定数量,但是法学院那时师资根本不够,当时一些研究生都快毕业了还没有导师,于是法学院便从外校请来了很多优秀的老师进入清华法学院任职。比如说马俊驹老师,当时马老师正要从武汉大学调入中国政法大学入职,都已经在办理入职手续过程中了,李树勤老师得知了此消息,便“三顾茅庐”将马俊驹老师请来了清华法学院任教。“我们法学院便是这样一步一步慢慢把人凑齐并发展起来的。”第二个困难是场所:当时法学院教师的办公地点最早仅仅是主楼里的两间房,后来又加了三教的两间房,但是还是很小,几乎没有地方办公。第三个是经费问题:法学院刚刚复系时没有经费,学校对于其能不能办起来、能办成什么状况都没有把握。但在法学院师生们的艰苦奋斗下,法学院也在逐步地发展壮大,在院馆也就是明理楼盖好后,学校也投入了300万成立了两个大的课题组以支持法学院发展。对于法学院复建中的风雨历程,黎老师如此总结道:“法学院的复建真可谓‘创业艰难’!但彼时的清华法学院不啻井冈山的时期的共产党,‘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那时候整个学院虽然一共只有20多位教师,但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同仁们彼此间坦诚相见,大家都以朝气蓬勃的干劲,同心同德,共同为光耀清华法学院而不懈奋斗!清华法学院能在短短20年间有如此迅速的发展,有在当下中国法学界的如此地位,与大家一直以来的肝胆相照、共同奋斗密不可分!”
谈到任教清华的体验与感悟,黎宏老师动情地说道:“在清华做老师实在是一件很幸福、很自豪的事情!第一是因为教的都是全中国最优秀的学生,所谓‘教学相长’,和很优秀的学生在一起自己也会得到很大的提高;第二是和优秀的同事在一起,这也是让自己进步的巨大动力;第三是在清华这个地方是能让人安心下来做一些事情的,因为当下国家和社会对清华这个中国最高学府抱有很大的希望和期待,作为清华的老师,我是有很强的荣誉感和自豪感的,一个人做一些事情可以为国家和社会做些贡献并被认可,这无疑是一个更为强大的动力。”
立足现状,评价与展望当代中国刑法学
当问及如何看待中国刑法研究受外国刑法,特别是德、日刑法的影响,如何在引进采用德日刑法理论的基础上,独立自主创立自己的成果时, 黎宏老师回答:“现在中国几乎所有的学科包括理工科或自然科学,完全自己的独创、独树一帜的引领潮流的学科很少,基本是跟踪学习世界最先进的水平。我们现在只能判断我们这一学科离世界最好的、最先进的状态隔了几年。比如说我们会说我们的航空发动机离美国还有20年、30年的水平;比如为什么我会一再强调我们当时学得都是日本二战前的刑法,也是因为那时我们的水平和人家隔了二、三十年。而现在我们可以说已经到了紧密“跟踪”的程度,因为我们的刑法学和日本相比也就只隔了几年。日本新的教科书一出来,隔个一年我们就会翻译成中文,翻译成中文时大家会想有几个学派、几个学说,这几个学派、学说现在发展到什么程度,我们现在一些年轻的学者看了这些书以后就自己开始写,结合中国的材料来写,写的时候尽管用的不是日本的判例,但是用日本的方法来研究中国问题时,这个方法和日本基本是同步的。我们虽然不是原创,但是我们紧跟最先进的。这是一个过程,我们首先得掌握方法,方法掌握以后才能想怎么去超越。如果我们根本不了解,隔了两三年根本不知道别人在研究什么,这恐怕是一个更大的问题。“将欲取之,必先与之”,就像当时日本明治维新时期,先借鉴外国的,再壮大自己的。”
“我们现在先不说超越,首先要先搞懂他,拉近和他的实际距离,及至于越来越接近。我敢说刑法这个行当我们和日本相差不到十年,有些领域可说是同步,你有什么新观点,马上我们就能看到,一批年轻的学者、研究生就会跟进写这个。举个例子,20年以前,中国老一代的学者和日本也进行交流,我听到日本的学者和我说,‘那个时候的交流很好玩,你们说你们的,我们说我们的,犹如两条平行线根本没有交集’。而现在这批中国年轻的学者,可以直接用日文和他们交流对话,日本学者就讶异于中国学者竟能用日语和我们交流,而他们却没有人敢用中文和你们交流。中德间刑法学的交流也是如此。这样首先在语言上我们就已经占了优势,另外对同一个观点我们可以对话甚至可以交锋了。同台湾学者的交流也是如此,以前是我们更多的是学习台湾,是很崇拜他们的感觉。而现在跟台湾交流则是在互相学习。这些既是表明了我们所取得的进步以及自信,同时也说明了在刑法学领域,我们和各国家地区之间水平在逐渐接近甚至于超越。“
天命之年,展望未来学术生涯
当问及黎宏老师对自己未来的学术生涯有什么具体的展望之时,他说:“我个人受日本刑法学的研究方法还是颇深的,希望将从日本学到的犯罪论中的“客观违法,主观责任”的研究方法扩展到包括刑罚论的全部研究领域,继续进行研究。另外,就像一些域外的优秀学者,他们做到一定年龄后,已经不满足于研究一些过于细节和琐碎的具体东西了,而是开始着眼于从更宏观的角度进行学术研究上的‘统筹’了。例如好多台湾学者在50多岁之后已经开始在读或者写一些文学或者历史等学科与法学相结合的书籍了。我觉得,在我这个年龄阶段的学者应不纯粹是研究一种‘术’,而应该上升到一种‘道’的高度。学术和人生应该是结合起来看待的,因为到了这个年龄对人世间的很多问题已经有了自己成熟且独到的看法,而这些看法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对法律、法条的研究和解释当中,而应更多是关乎‘天、地、人’境界层面的东西了。所以我也希望自己能从更为宏大的视野,更为多元的角度,以自己更全面的人生体悟,去继续自己的研究;同时在刑法的具体研究方面,我也希望用自己对刑法的研究方法,立足中国的国情与实际,更多的去研究与解决当下中国的实际问题。”
寄语学子:求实务本、“工匠精神”、做好自己
黎宏老师一直以来十分注重教学,始终以学生为本,极其关注同学们为学到为人全方位的成长。对此,笔者作为黎老师所带的硕士研究生,对此深有体会,在此仅举一例:每逢周末,黎老师总是牺牲自己休息和陪伴家人的时间,抽出半天以读书会的方式,和所带的研究生、博士生们进行学习和学术的交流和探讨,同时了解与关怀大家近期学习、思想、生活、乃至于实践和就业等多方面的情况,并对同学们真诚中肯地予以关心教导、排忧解难,无论酷暑暴寒、刮风下雨,十年如一日从未间断。作为知名学者同时身兼法学院党委书记,在学术研究和繁忙公务势必占据很多时间精力的情况下,黎老师仍能如此坚持教学和关心学生,无不让人深为动容与钦佩。
黎宏老师主动谈到了自己对同学们的谆谆告诫与殷切期盼。黎老师认为,中国的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这样一个问题,他称其为“知道份子”。就是对于各种知识和问题一提起来好像什么都懂,什么都知道,但也仅仅是知道而已,如果往深的地方一问,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因此他特别强调,我们学生仅仅做到“博而不精”显然是不够的,在他看来,“专”和“精”对于我们而言应该是首先力求达到的。因此黎老师要同学们在年轻时候的学习首先应该做到“求实务本”,对所学的专业知识务必要学好学扎实,切勿做一个浮于表面而不深入透彻的“知道分子”。
同时,黎老师希望同学们能秉持一份精研笃定的“工匠精神”。作为一个曾长期留学日本的中国人,黎老师自然同时对中日社会和文化都有其深刻的理解,而他也正是通过对比两国之间的差异,来阐释何为“工匠精神”的。“当代中国人更像‘商人’,日本人更像‘工匠’。‘工匠’是什么呢,就是对自己所从事的专业或领域,精雕细琢、精益求精,务求最佳;而像“商人”则更多的以“市场”为导向,更为追求的是如何成功的把东西能推销出去以尽快的获取收益。毫无疑问,‘工匠’和‘商人’的有机结合无疑是最完美的,但是也谈何容易。如果实在要在二者中选其一的话,我更希望你们在学生这个阶段还是先做一个“工匠”吧,做任何事情一定要形成一种严谨的态度,精益求精的精神,务求最佳的追求。如果咱们每一个中国人都如‘工匠’般认真严谨的将自己的事情做好,先做好自己,那么我觉得我们中国有戏了!”
“我们现在社会存在的一个问题是,每个人更多的总在去关注与要求别人,却往往忽略了先将自己管好。我觉得这是一个在中国现阶段需要关注的问题,而且同时是一个深刻地关乎个人教育的问题。朱镕基曾对国家会计学院题字“不做假账”,这是大白话,也是微言大义啊!如果会计师都不做假账,那么又何来假账呢?对于你们法律学子也是一样的,应该想到法律首先是对自己的约束,而不能总想着只是去约束别人。就比如说当下我们追求建立的‘法治’吧,我们先不说那些宏观的构建,就从最基本的来说,只要我们每个人都先做好自己,让自己不去违反法律,那么或许‘法治’也就不远了!总而言之,我希望你们能在学生阶段,去追求一种‘工匠’精神,求实务本,精益求精,力图‘专’且‘精’而不要一味‘博而不精’;在自己漫长的人生历程中,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一定要先做好自己!”
【记者手记】我们无不深刻地感受到黎宏老师在学术之路上深刻蕴藉的精益求精、严谨治学的理性光辉,以及其在为人的精神与态度上饱含的严于律己、求实务本的志向与追求。我们甚至于无比生动地感受着老师在生活中所显现的潇洒豪迈和浪漫主义情怀。正如鲁迅先生言之:“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谁说豪迈洒脱的浪漫之气质与严谨审慎的理性之精神就不能兼容并蓄且相得益彰呢?而当这二者如此和谐地集于黎宏老师一身之时,不禁让我们更为真切地感受到老师性情的丰满和张力,对其升腾起莫名的钦佩与敬仰。
而最让我们受益匪浅与铭记于心的,莫过于老师对我们的孜孜教诲与温润关切——诚如那十年如一日每周坚持的读书会;以及那求实务本的“工匠精神”和“做好自己”的谆谆告诫和殷切希冀!
采访撰文:倪弋、陈佳(2013级法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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