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旅局,湄洲岛旅文局、北岸党工委宣传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根据《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精神,按照《莆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经过推荐、评审和公示等程序,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确定22家单位为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并新增2家单位为第一至第八批部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各县区(管委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指导、监督各保护单位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推动全市非遗工作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我市文旅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以上就是本篇文章【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通知】的全部内容了,欢迎阅览 ! 文章地址:http://sicmodule.glev.cn/news/21902.html 资讯 企业新闻 行情 企业黄页 同类资讯 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首页 歌乐夫资讯移动站 http://sicmodule.glev.cn/mobile/ ,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