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获“全国十佳球迷”“江西省足球形象大使”等荣誉的知名球迷桂二牛,去年因一家微信公众号在未经他允许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照片,而向该公众号的运营方,厦门某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提起诉讼。6月8日,南都记者注意到,江西高院披露,该案一审、二审均认定涉事公司构成肖像权侵权,但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最终被强制执行。
桂二牛向法院送锦旗。图片来源:浔阳法院
据了解,上世纪80年代起,桂二牛就为中国足球摇旗呐喊,曾身披国旗多次出现在中国国家队的赛场上。然而75岁的他却在去年遭遇肖像权纠纷。去年11月,桂二牛向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原因为一家经官方认证及经营的微信公众号“家乡重庆”发布的视频开始后的0-5秒钟内使用了“中国球迷二牛”的形象和照片,后又陆续播放广告。
桂二牛认为该行为侵犯其肖像权,要求该公众号的运营方,厦门某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家乡重庆”微信公众号上,刊登经法院认可的赔礼道歉书;某文化传媒公司支付2万元的赔偿金。
该案一审、二审均认定该文化传媒公司构成肖像权侵权,判决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为桂二牛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其负责审核发布的“家乡重庆”微信公众号上向桂二牛赔礼道歉;向桂二牛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
不过,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桂二牛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浔阳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联系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吴某表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不佳,无力履行赔偿义务。
随后,执行法官分别对该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进行查询,发现该公司银行账户余额充足,有充分的履行能力,便迅速冻结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并再次联系吴某,告知其若仍故意躲避执行则将会把该公司纳入失信名单,并对其个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吴某听后立即表示愿意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致歉声明,并支付精神损失费2万元。
采写:实习生 安然然 南都记者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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