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我是个别工商户,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三季度估计发卖收入为25万元。请问我是否能够凭据客户要求,就部门买卖抛却免税,开具1%或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凭据《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通知》(2023年第1号)第四条、第五条有关划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发卖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就该笔发卖收入选择抛却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发卖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就该笔发卖收入选择抛却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您能够凭据实际经营需要,就部门买卖抛却上述减免税政策,按照1%或许3%征收率较量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响应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2】我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三季度估计发卖收入低于30万元,请问该当若何填写申报表?
答:《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通知》(2023年第1号)第七条划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发卖行为,合计月发卖额未跨越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发卖额等项目该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发卖额”或许“未达起征点发卖额”相关栏次。
你公司三季度合计发卖额估计未跨越30万元,在打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免税发卖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发卖额”(如为个别工商户,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发卖额”)。若是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问题3】我是经营摩托车发卖的小规模纳税人,月发卖额不到10万元,请问还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23年第19号)第一条划定,对月发卖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卖灵活车,能够按上述划定享受免税政策,开具左上角有“灵活车”字样的税率栏为“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4】我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每月发卖额在10万元摆布,但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无法确认当月总收入会否跨越10万元,请问我要享受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应若何开具发票?
答:《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23年第19号)第一条划定,对月发卖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发卖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您在无法确定当月发卖额是否会跨越10万元的情形下,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发卖收入,应先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通俗发票。申报纳税时,如月发卖额未跨越10万元,能够在申报纳税时进行免税申报,如月发卖额跨越10万元,能够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问题5】我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8月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按照习惯开具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通俗发票,如实际月发卖额未跨越10万元,请问我可以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吗?
答:《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23年第19号)第一条划定,对月发卖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您的月发卖额如未跨越10万元,能够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免税申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问题6】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每月发卖额在10万元摆布,月中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无法确认本月是否可以享受月发卖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请问我要享受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应若何开具灵活车发卖统一发票?
答:《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23年第19号)划定,对月发卖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发卖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您在月中开票时并不知晓发卖额是否会跨越10万元、可否享受免税政策,应先按照1%征收率开具灵活车发卖统一发票。申报纳税时,如月发卖额未跨越10万元,能够在申报纳税时进行免税申报,如月发卖额跨越10万元,能够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问题7】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8月发卖额9万元,为客户开具发票时因无法确认本月发卖额是否会跨越10万元,开具了1%征收率的灵活车发卖统一发票,请问我还能享受月发卖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吗?我的个体客户为增值税一样纳税人,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答:《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23年第19号)第一条划定,对月发卖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您的月发卖额未跨越10万元,能够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免税申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您的客户如为一样纳税人,能够凭您开具的1%征收率的灵活车发卖统一发票,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
【问题8】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8月发卖额9万元,均为客户开具了3%征收率的灵活车发卖统一发票,请问我还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我的个体客户为增值税一样纳税人,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答:《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23年第19号)第一条划定,对月发卖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凭据上述划定,您能够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因为您开具的3%征收率的灵活车发卖统一发票,具有抵扣功能,您的客户如为一样纳税人,能够凭您开具的3%征收率的灵活车发卖统一发票,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是以,您需要追回已开具的3%征收率的灵活车发卖统一发票,从新开具免税的灵活车发卖统一发票,方能享受免征政策。如无法追回,则需要按照3%征收率较量缴纳增值税。
往后开具发票时,您在无法确定当月发卖额是否会跨越10万元的情形下,可先按照1%征收率开具灵活车发卖统一发票。申报纳税时,如月发卖额未跨越10万元,能够在申报纳税时进行免税申报,如月发卖额跨越10万元,能够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起原:国度税务总局
整顿:河北省中小企业民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