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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虚拟物品,数据要素发展面临数据权属、估值定价、流通规则及流通技术等问题限制
近几十年,我国经济形态先后历经了“农业经济”以及“工业经济”,而现阶段我国正处在“数字经济”的形态。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的经济形式。不言而喻,“数据”是数字经济的基石以及核心。
2019 年 10月,我国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纳入生产要素范畴,这也代表了“数据要素”这一概念正式诞生,同时也意味着数据与土地、劳动、资本、技术等传统生产要素“平起平坐”。在经历了初期的实践性探索发展后,于2022 年12月,我国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为如何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提出正式的规划与指引,标志着“数据要素”这一概念将全面融于市场发展。
然而当数据要素与市场相结合时也并非一帆风顺,数据权属关系、估值定价机制、流通规则、流通技术等问题仍待解决,这极大的制约了数据要素的发展。
首先是数据权属关系的问题,与传统生产要素的稀缺性、排他性,拥有清晰的、可分割性、独立性等特点不同,数据是一种虚拟物品,具有低成本可复制属性以及潜在的非排他性。与此同时,数据还拥有着超高的关联属性,数据不仅与数据相互复杂交织关联,还与其他生产要素相互关联。因此现有的产权制度可以极大程度的覆盖其他生产要素,却难以界定数据的权属关系。
其次是估值定价机制难以界定,缺乏较为统一的依据。传统生产要素经过发展,在其涉及的各个细分行业领域都有着较为确定的估值定价体系,虽然是动态变化的,但是二者紧密关联。然而数据受其便捷的复制属性以及可加工性,其估值与定价完全是独立的两个单元,难以用市场去价格发现,有着难公允的价格机制。对此,信通院在其《数据要素白皮书(2022)》中罗列了具体操作难度,一是传统的资产评估方法不完全适用于数据要素;二是数据产品价格很难根据统一的标准衡量;三是会计报表核算数据价值价格面临挑战。
再者是数据流通规则还不完善。一切事物在市场成熟运行的前提是自身具有完备的配套框架以及享有完善的法律界定运行。而目前我国的数据要素尚未形成完备的配套框架,在不同地域、不同数据层级等皆有差异化的特征,同时奖惩机制也尚不完善。在法律方面,我国涉及数据的法律目前有《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而这几部法律主要规定在数据使用方面,而对于数据的再次利用、流通交易等未有较全的具体规定。因此在数据流通交易时,供需双方难以有较统一的界定权,致使容易出现产权难界定、流通有壁垒以及价值难统一等问题。
最后是数据流通过程中的各环节技术的限制问题。首先是安全隐私技术,数据在流通中极有可能一个数据被成千上万次应用,亦或是逐级加工的应用,在这中间过程中数据将一一流通于多个环节。但是数据流通途中泄露、越级不合规使用等问题频发,因此安全技术问题是一个硬性问题,也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其次是技术壁垒问题,目前各涉及数据要素的企业有着不同的平台、设计格式等,受标注各特色亦或是产权保护等原因,壁垒林立,数据流通难度增大。不同产品合作难以互相使用或再开发,对数据流通造成较大限制。
2023年数据要素政策端与市场端齐发力,有着“双驱动”的特点
纵观2023年全年,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步伐明显加快,政策端与市场端齐发力,有着“双驱动”的特点。政策方面,除了2022年年底《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的发布为2023全年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提供指引外,2023年10月国家数据局的成立也为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尤其在数据的跨部门流通与数据资源化、资产化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市场方面,企业参与数量大幅增长,拉动我国数据交易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场内交易规模仍较小。
(1)数据要素参与企业超200万家,总体市场规模超千亿元
根据中信通的数据显示,截至 2023年12月,中国数商企业超 200 万家,近十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超 30%。企业占比结构方面数据产品供应商仍为主力军,约为150万家,占比约70%。而数据安全、数据合规评估等数商企业虽然体量较小,但增速较2022年加快。企业的大量参与快速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
企业的大量参与代表了数据要素市场的活力与较大的增长空间,根据中联通的数据显示2022全年中国要素市场规模超1000亿元,同比增长 27%,并且2017-2022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超25%,预计2025年中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将突破2000亿元。2023年是政策端以及市场端较以往更为发力的一年,通过年复合增长率不难猜测2023全年数据要素市场总体规模超千亿元,甚至逼近1500亿。
(2)数据要素的生产端与应用端占较大市场规模,数据流通环节仍需提高比重
整个数据要素市场主要分为四大模块,分别为生产端、应用端、流通环节以及生态保障。根据中联通的分类级别显示,生产端涵盖数据采集、数据储存、数据加工;应用端包括数据分析、数据服务;流通环节主要体现为数据交易;生态保障涉及数据登记、数据资产评估、争议仲裁以及跨境流动监管等服务。
根据最新数据显示,2022年全年数据要素生产端市场规模为488 亿元,占总体数据要素市场比重的47%;应用端市场规模为300亿元,占比30%;流通环节市场规模为150亿元,占比15%;生态保障环节市场规模为63亿元,占比6%。虽然2023年数据要素市场的规模数据尚未公布,但各模块占比难以较2022年有较大改善。总体来看,数据流通环节的市场份额占比较小,也代表了技术壁垒问题迫切待解决。
(3)数据交易在长江经济带较为集中,主要应用于金融、互联网行业
根据上海数据交易所的《2023年中国数据交易市场研究分析报告》显示,全国数据交易在长江经济带较集中,特别是包括上海、安徽、浙江、江苏的长三角地区,占全国数据交易市场的27.7%。此外,粤港澳地区占14.4%,京津冀地区占12.1%,川渝地区占7.2%。从省份看,发展较好的前10个地方分别为广东、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福建、山东、四川、湖北和河南。
报告还显示在数据交易中,金融行业数据交易的规模约为300亿元,占总交易体量的35.0%,是目前最大的细分行业数据交易。其次是互联网行业,其在总体数据交易市场规模的占比约为24.0%。
(4)数据要素应用于商业的比重正在提高,市场化步伐加快
根据中信通的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数据要素在商业、民生、工业和政务等领域中市场规模占比分别为39%、25%、24%以及10%。而2023年数据交易在金融业与互联网行业占比为59%,二者交易大部分为商业交易,由此判断我国数据要素应用于商业交易的比重正在不断提升,也意味着数据要素市场化步伐不断加快。
“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发布,数据要素与市场融合将迈入新的台阶
近日,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了《“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该计划对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等12个行业和领域给予更为清晰明确的行动指引。并强调推动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与以往政策不同,该计划对于细分行业有了更为具体的规划,并且三年行动计划的明确时间也代表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将迎来正式发展。
“×”这个符号代表乘数效应,从倍数来看远超此前互联网的“+”。这也代表了数据要素市场蕴含的巨大潜力。对此国务院原副秘书长江小涓表示,数据要素有多个经济学角度的特点,比如多主体生产、多场景使用、敏感信息多、减损贬值快,交易与交互,但最重要的还是它的多场景复用的能力,一组数据可以多次复用,所以才可以不断挖掘出新的价值,这是为什么数据要素可以用“×”来表达的一个最基本的特点。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数据生产国,数据数量的优势是得天独厚的,叠加发展数字经济的背景,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具有辽阔的增长空间。三年行动计划的提出预示着数据要素与市场融合将迈入新的台阶,数据要素各环节、各阶层、各部门也将进一步联动,为数字经济发展打造稳固的基础。
2024数据要素市场有望迎来爆发式增长
(1)2023年政策铺垫有望推动2024数据要素市场规模增速创新高
2023年我国数据要素的相关政策具有具象化、配套化的特征,意味着数据要素市场体系的初步完善,这为2024年数据要素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2023全年陆续政策的铺垫下,2024年数据要素市场规模发展增速有望来到新高。2023年2月,我国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在8月,财政部制定印发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9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印发《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10月,国家数据局正式揭牌。总体来看,政策完全是“对症下药”的,此前我们提过数据要素有着数据权属、估值定价以及流通规则的问题限制,这些政策将有效的完善我国数据要素市场机制,对上述问题针对性解决。
(2)公共数据将进一步开放,数据资源将迎来史诗级扩张
公共数据是指由政府、社会组织或其他组织收集、整理、管理并向公众提供的数据资源。这些数据数量庞大、质量极高。长久以来,公共数据开放程度较低,商业利用程度较低。而随着我国政策的不断推动,地方纷纷响应逐步开放公共数据,在2023年开始陆续建立试点入市交易。这也意味着公共数据在2024年有望全面大面积入市,依靠其庞大数量、高质量、覆盖面广的特征成为数据交易的优质资源,极大的扩张数据要素市场。
目前公共数据的开放程度极为乐观,相关配套产品不断产出。例如2023年6月贵州省发布的《贵州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提出政务数据可授权运营,各级大数据主管部门统一授权具备条件的市场主体运营本级政务数据,开发形成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数据服务和产品,并通过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进行交易。2023年10月13日,柳州市曾以公积金数据为基础,授权东科智慧利用数字化、隐私计算等技术对数据加工处理,保障隐私和确保数据的可用性和不可见性,其授权运营产品正式上架北部湾大数据交易中心并完成首笔交易。今年开年,公共数据开放趋势仍在加快,1月12日,广东省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创新推出一批便民利企的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其中提到,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创新推出一批便民利企的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
(3)数据场内交易规模将不断扩大
目前我国场外数据交易体量在总体数据交易体量的占比约为 95%,场内交易规模极小。而目前我国数据交易平台已发展到50余个,这也为未来数据场内交易提供较大的支撑。近日,上海市发布了《立足数字经济新赛道,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其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上海打造的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地位要基本确立,数据要素产业动能全面释放,数据产业规模达5000亿元。
与其他交易平台不同,上海的发展规划是将自身的数据交易所依托于全国各数据交易平台。据该行动方案表示,到2025年,挂牌5000个可交易数据产品,服务10万家数据供需主体。这不仅体现出未来数据交易有望加速减少地域化差异,同时场内交易的规模有着巨大的潜力发展空间。
对此,中信建投也表示,未来场内交易规模提升或是趋势,一是交易所平台可以更好地链接数据的买方与卖方,提升数据流通效率;二是场内交易方便监管,可以事前审查数据的合规性,并在纠纷发生后及时介入,保障数据交易市场平稳运行。
(4)数据估值定价问题将改善,有效促进数据流通
信通院提到过数据在估值定价中面临三大具体操作难度,一是传统的资产评估方法不完全适用于数据要素;二是数据产品价格很难根据统一的标准衡量;三是会计报表核算数据价值价格面临挑战。而去年的《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以及今年出台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将针对性解决这一困扰,改善数据估值定价的问题,解决数据估值与定价互相独立的困境。
2023年9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印发《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该意见主要规范了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数据资产评估业务中的实务操作。确定数据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将有效的解决以往不同组织不同评估价格的弊端,有利于构建较为统一的估值定价机制,促近数据交易。
财政部印发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主旨是为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除了指导方向外,该规定还具体的规范了数据作为无形资产、存货等在财务上的具体展示以及如何披露。这极大的推动数据价值化,引导数据在各环节较为透明,以较为公允的价值体现促进数据流通。
(5)受于体量原因,数据要素在工业上应用有望增速加快
此前我们提到过,从数据上来看目前金融业和互联网行业是数据交易中体量最大的。但是随着数据资源的进一步扩张,工业产业有望与数据要素迎来全面融合,叠加公共数据的进一步开放,工业制造及相关配套产业有望成为数据要素的行业蓝海。工业的设计、生产、运行数据的应用有助于产业链的整体联动升级。
对此在《“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也具体提到,在数据要素x工业制造上要创新研发模式,支持工业制造类企业融合设计、仿真、实验验证数据,培育数据驱动型产品研发新模式,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其次推动协同制造,推进产品主数据标准生态系统建设,支持链主企业打通供应链上下游设计、计划、质量、物流等数据,实现敏捷柔性协同制造。同时提升服务能力,支持企业整合设计、生产、运行数据,提升预测性维护和增值服务等能力,实现价值链延伸。并且强化区域联动,支持产能、采购、库存、物流数据流通,加强区域间制造资源协同,促进区域产业优势互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监测预警能力。最后要开发使能技术,推动制造业数据多场景复用,支持制造业企业联合软件企业,基于设计、仿真、实验、生产、运行等数据积极探索多维度的创新应用,开发创成式设计、虚实融合试验、智能无人装备等方面的新型工业软件和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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