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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0232081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5-04-17 21:21  浏览:101

民革鲤城区工委会: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0232081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限制中小学电子屏教学的建议》(20232081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为推进近视防控工作开展,区教育局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定期开展工作会议,明确对学校近视防控工作的要求和措施。具体如下:

  一是严控电子屏幕使用。我局要求教师使用电子屏幕时间累计不得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并禁止布置电子家庭作业;严禁学生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督促家长要引导孩子合理有度地使用电子产品。

  二是严禁挤占体育课时和大课间,严禁中小学拖堂现象。在作业布置上,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严禁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保障幼儿园和小学生每天睡眠不低于10小时、初中生不低于9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低于8个小时。

  三是落实视力筛查,加强防控宣传。严格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落实每年4次视力筛查,对“近视前期和筛查性近视”等疑似近视问题学生进行提醒教育,及时告知家长及时和孩子到正规医疗机构做进一步的筛查。组织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活动,推进全区学校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让学生树立“爱眼护眼”的健康意识。

  四是开展近视防控照明改造工程。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落实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要求,在2024年对全区246间照明条件不达标的中小学校教室进行照明改造,切实改善学生用眼环境,助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感谢您提出宝贵的建议,希望您能继续支持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共同推进教育事业更上新台阶取得新飞跃。

  分管领导:黄志勇

  经办人员:林清芳

  联系电话:22375013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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