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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远安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指南
2023-07-31 07:23  浏览: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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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

学生转学指南




2023


一、转入鸣凤镇城区学校

(一)转学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第一类:法定监护人在鸣凤镇城区无自购房或自建房, 但学生户籍在鸣凤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

第二类:法定监护人在鸣凤镇城区有自购房或自建房。

第三类:不符合第一、二类,但法定监护人在鸣凤镇城区经商6个月以上,经教育局核查确认(2023年3月1日之前注册营业执照,在鸣凤镇城区有固定经营场所和住所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第四类:学生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为远安县外户籍,法定监护人在鸣凤镇城区无自购房或自建房,且法定监护人在远安县鸣凤镇城区就业。

(二)材料准备

注:1.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具的不动产证明只需要原件,其它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2.从省外转入的需要提供打印的学籍卡。

(三)转学步骤

第一步:申请。县内学生向现就读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和转学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可在学校领取,也可在“远安教育”微信公众号下载(在“远安教育”公众号查询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指南)。从县外转入的学生直接到县教育局教育股办理(县教育局309室)。

第二步:受理。现就读学校核查资料原件,登记学生相关信息,填写《2023年秋季学生转学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将原件拍照与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转学申请表一并交教育股(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具的不动产证明需交原件)。

第三步:审核。教育局对资料进行会审,视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就读学校,并将结果返回现就读学校。

第四步:入学。学生到现就读学校领取签署意见的转学申请表,9月1日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

注:现就读学校要向家长解释县一高分配生招生政策。2024届及以后毕业生必须在所在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3年(并具有正式学籍),否则不具备县一高招生分配生资格。转入八年级、九年级及七年级中途转学的学生,均需签订本人知晓并自愿放弃县一高招生分配生资格承诺书,由现就读学校在上交资料时将承诺书一并交教育股。

(四)办理时间、地点

1.办理时间:2023年7月10-12日、8月10-11日。

2.办理地点:学生现就读学校(从县外转入的学生在7月10-15日、8月10-15日工作日期间,直接到县教育局309办公室办理,地址:鸣凤镇东门路7号)。

3.查看结果时间:7月10-12日办理转学的,7月14日由原就读学校通知家长转学结果,8月10-11日办理转学的,8月15日由原就读学校通知家长转学结果。

二、转入乡镇学校

(一)转学流程:转入乡镇(鸣凤镇除外)学校的学生由家长直接向转入学校申请,向转入学校提供学生户口本等材料,由转入学校根据转入条件、学位情况及服务范围等审核办理。

注:转入学校要向家长解释县一高分配生招生政策。2024届及以后毕业生必须在所在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3年(并具有正式学籍),否则不具备县一高招生分配生资格。转入就读八年级、九年级及七年级中途转学的学生,均需签订本人知晓并自愿放弃县一高招生分配生资格承诺书,承诺书由转入学校8月16日前交教育股。

(二)办理时间:2023年7月10-15日、8月10-15日(工作日期间),乡镇学校在此段时间安排专人在校办理转学。

三、城区学校原则上不互相转学。

四、咨询电话:0717-3821996,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1.2023年秋季学生转学基本情况登记表

          2.远安县2023年转入鸣凤城区就读转学申请表(义务教育)



                              远安县教育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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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远安教育
编辑|清欢
审核|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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