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网络直播营销持续迅猛发展
为拉动经济增长
便利群众消费
促进灵活就业
提供了重要动能
但是也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虚假宣传、虚构流量
刷单炒信、套路促销
假冒仿冒、虚标价格……
【治理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行动从2024年4月开始,到2024年12月底结束。分为全域排查、全链整改、全面整治、全力提升四个阶段。
【重点治理内容】
1.从严整治不良营销内容。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中导向错误、借党和国家重大活动从事商业炒作牟利、损害国家尊严或利益、无底线营销、违反公序良俗以及损害未成年身心健康等内容的违法行为。
2.从严把控直播营销人员。坚决抵制政治立场不正确、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失德失范人员、劣迹艺人违规复出。
3.从严打击电子商务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平台对交易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以及收取不合理费用、明知或应知存在违法违规或高风险行为仍为其进行推广引流服务等违法行为。
4.从严打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中虚假宣传、虚构交易或评价、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5.从严打击广告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在网络直播营销中发布虚假广告,发布禁止销售流通商品广告,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违规广告代言,“神医神药”等广告违法行为。
6.从严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以网络直播形式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产品产地和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产品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7.从严打击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网络直播交易无经营资质销售食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8.从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网络直播交易中侵犯商标专用权、假冒专利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9.从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中虚假折扣、低标高结、虚假价格比较、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10.从严打击网络直播营销售后服务保障不力、消费者的合法合理诉求不落实、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11.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平台擅自删除消费者真实评价、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等违法行为.
12.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中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线索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市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机构、直播营销服务机构及直播营销人员的网络直播经营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相关问题线索,请向有关网站平台和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携手营造清朗网络直播空间。
嘉兴市网络直播营销专项治理监督举报电话:
0573-82723037
工作日上午:9:0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
END
信息来源丨市局网络直播营销治理专班
审核人员丨嘉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