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既是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安康的“民之关切”,亦是关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的“国之大者”。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据民政部、全国老龄办披露的最新数据,截至2023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已达2.97亿人,占总人口比重的21.1%;65岁及以上老年人达2.17亿人,占总人口比重的15.4%。联合国发布的《世界人口展望2022》预测,到2050年,我国将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5亿人。
做好养老金融这篇大文章,是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必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金融业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
完善养老金融支持政策措施
“十四五”规划和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将养老金融列入“五篇大文章”之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发展银发经济”要求,均为金融业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发展环境,打开了更为广阔的成长空间。
今年以来,围绕养老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也明显加大,“金融+养老”进入发展快车道。2024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指出,丰富发展养老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养老金融业务,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等服务。
3月25日,金融监管总局河南监管局出台《河南银行业保险业加快推动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成为全国首个公开发布养老金融方案的省份。4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关于促进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出台二十一条措施促进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另外,金融监管总局广西监管局、宁波监管局等多地监管部门也就养老金融发展推出一揽子落实举措,从实从细推动保险业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
河南是人口大省。在具体发展目标上,《行动方案》指出,河南省拟按照两步走战略,争取3-5年的时间,全面建成多层次、广覆盖、宽领域、可持续的养老金融服务体系,到2026年末,各类养老金融产品、养老金融服务、养老产业金融体系基本完善、发展模式逐步成熟、业务规模逐年提升,到2028年末,“养老金融+康养服务”全链条闭环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批创新试点、业务模式在全国形成品牌效应,养老金融成为提升居民养老保障水平的重要力量、群众养老生活和养老消费的金融管家、促进银发经济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高效引擎。
在福建,《指导意见》则强调集合行业智慧优化养老产业金融发展的政策环境,建立符合养老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机制,加大资源投入,增强对养老产业链的信贷支持,提供“陪伴式”金融服务,并通过推进“险资入闽”增强保险资金对福建省养老产业的直接投资支持,补齐养老产业金融发展短板。
用好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
《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指出,要用好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公益型普惠型养老机构运营、居家社区养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目录的老年产品制造企业等,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信贷支持。
为助力培育普惠养老市场,2022年4月,人民银行联合发展改革委,在部分地区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工作,支持金融机构向普惠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惠利率贷款,降低普惠养老服务机构的融资成本,助力构建普惠养老模式,及早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试点金融机构为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共7家全国性大型银行;试点地区为浙江、江苏、河南、河北、江西等五个省份。
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的支持领域为符合条件的普惠养老机构。截至目前,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五个试点省份普惠养老服务机构发放优惠贷款达21.6亿元,撬动投放养老产业贷款超千亿元。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上述7家全国性大型银行养老产业贷款余额约1012亿元,同比增长31%。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认为,“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属于传统再贷款工具创新,它能够发挥再贷款定向直达,低成本优势,激励商业银行加大对相关养老机构的支持力度,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满足国内养老服务需求,能够缓解国内部分老年群体‘养不起老’的问题。”
丰富养老金融组织和产品体系
发展养老金融,必须遵循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商业可持续,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基础上,引导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强化银行保险机构发展养老金融的内生动力。
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引导金融机构建立专属组织机构、搭建专业化数字服务平台,积极做好企业年金、养老金托管等服务,开展养老理财和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工作,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
据人社部披露的2023年全国职业年金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单位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规模2.56万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4.37%。
养老服务金融的对象既包括老年群体,也包括备老人群。为此银行、保险、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不断探索创新,初步形成了满足居民养老财富积累需求的多元化产品体系,包括养老储蓄、养老理财、养老保险、养老基金、养老金信托等。
作为发展养老金融的一项重要举措,个人养老金制度自2022年11月份正式启动以来取得了积极发展成效。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将在全国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末,已有个人养老金储蓄产品465个、基金类产品162个、保险类产品107个、理财类产品19个。
随着“三支柱”体系不断完善,养老金规模的增长也将为金融机构的财富管理业务带来业绩增长点。截至2023年末,金融机构累计推出个人养老金产品超750款。个人养老金开户数已突破5000万人,个人养老金缴存金额约280亿元。记者梳理部分国有大行、股份行2023年年报发现,过去一年,多家银行在养老“三大支柱”领域发展迅速,开户数和托管资金规模再创新高。仅工商银行一家的各项养老金管理规模(集团口径)就突破4.1万亿元,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的养老金托管规模也超万亿元。
中国银行业协会养老金业务专业委员会第五届主任、中国农业银行养老金融中心总裁史静欣直言,银行业抢抓机遇的同时,发展养老金融业务仍面临诸多挑战:一是业务体量与传统业务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在坚持民生属性与商业可持续的结合方面仍需持续提升;二是业务布局不够充分,在支持养老产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响应已老、备老客群金融服务需求等方面的业务模式和配套支持政策仍需完善;三是红海竞争加速到来,如何找准定位、开展差异化竞争,需要进一步探索实践。
推动养老金融改革支持银发经济发展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养老产业统计分类(2020)》,可将养老产业大致分为养老照护服务、养老设施建设、老年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等12个类别。另外,复旦大学老龄研究院发布的《中国银发经济发展研究报告》预计,到2035年,我国银发经济规模将达到19万亿元,占总消费的28%,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6%,充分彰显出我国养老产业和银发经济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我国在持续推动养老金融机构专业化发展,养老金融改革也在稳步推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负责人尹江鳌介绍,金融监管总局持续深化商业养老金融改革,在引导养老保险机构聚焦主业转型发展,服务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支持保险机构发挥长期稳健投资、养老风险管理等优势,不断扩大商业保险年金供给。目前,已积累老年金规模超6万亿元,覆盖近1亿人。
二是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养老理财产品是采用符合养老需求的资产配置策略,实现投资者养老资金长期稳健增值的理财产品。自2021年9月试点至今,11家理财公司在10个试点城市发行了51个产品,认购投资者约47万,规模超过1000亿元。
三是推动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发展。特定养老储蓄由工、农、中、建四家银行在5个城市开展试点,期限分为5年、10年、15年、20年四档,利率略高于大型银行5年期存款利率。自2022年11月启动试点至今,存款人数约20万人,余额接近400亿元。
四是启动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商业养老金由养老保险公司提供,集养老规划、账户管理与金融产品于一体,为消费者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养老资金稳健管理服务。自2023年1月起在十省(市)启动试点以来,已累计开户超过59万个。
五是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常态化经营。尹江鳌介绍,该产品是锁定到60岁后年金化领取的普惠型养老保险,从2021年6月开始试点,2023年10月将其转为常态化经营。截至去年末,保单件数约74万件,累积养老准备金规模超过1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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