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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票换地票”相关政策解读二十问
发布时间:2024-11-14        浏览次数:19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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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浙江杭州、宁波、台州、绍兴等多地纷纷出台“房票”政策。目前,“房票”已经成为满足群众购房多样性需求的选择。对于龙泉而言,留用地“房票换地票”还是一项新政策。为了让群众更加了解留用地和留用地“房票换地票”相关政策,加强群众对“房票安置”的认识,现推出留用地“房票换地票”相关政策解读(二十问)。

“房票换地票”相关政策解读二十问

1.什么是留用地?

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以下简称留用地)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依法被征收为国有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外,还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为被征地村安排集体经济发展留用的土地。

2.龙泉留用地的基本情况是怎么样的?

经过排查,全市自1991年实行统一征地至2013年10月取消留地,城区规划留用地安置区块42个13881植。经建房审批、政府回购、以房换地等方式,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处置15个地块10047植。2023年拟处置留用地共27个地块3834植(规划用地715亩),涉及城区原17个行政村1800余农户。

3.留用地处置有什么政策依据?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06年7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安置留地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严禁将安置留地以宅基地形式分配到户。

同时,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规定,留用地或者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等形式的补偿应当用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得直接分配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留用地的使用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为什么龙泉在这个时候开展留用地处置?

一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自2013年取消留用地政策至今,我市仍有3834植留用地尚未处置到位,严重影响群众切身利益。

二是提升城市综合品质的需要。目前,我市留用地上建成的农民联建房存在无序建设、超层违建、改变用途和批而未建等现象,严重破坏城市整体形象,而且还产生大量的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

三是盘活更多土地资源的需要。随着龙泉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妥善解决好留用地问题将极大提升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效率,为龙泉市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5.下一步留用地处置工作怎么做?

一是“房票换地票”处置一批;二是审批建设一批;三是储备利用一批。

6.什么是“房票”安置?

“房票”安置是现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一种延伸,将相应的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由征收实施单位开具“房票”核发给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用于购买龙泉市域范围内市场商品房和统筹安置房。

7.目前有哪几种“房票”安置模式?

我市目前有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和留用地处置“房票”安置两种模式。房屋征收“房票”安置(《龙泉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试行)龙政发[2022]30号》);留用地处置“房票”安置(《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城区留用地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龙征储中心[2022]30号)。

8.“房票换地票”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为彻底解决留用地处置问题,去年11月,龙泉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丽水市留用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文件规定,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城区留用地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创新推出“房票换地票”政策。

9.“房票”价值的组成有哪些?

“房票”价值=留用地评估价值+“房票”补贴。(留用地评估价值参照龙泉市城区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划分范围,城区分四大区域进行留用地价值评估,由具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确定,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处置协议的,给予留用地评估价值15%的补贴,临街、栋头留用地额外给予相应系数补助)。

10.选择“房票换地票”有哪些好处?

(一)得房快不用等,可以获得“房票”补贴,商品房的住房品质有保证。

(二)留用地“房票”安置政策就是在保障被征收农户权益的基础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途径。

(三)“房票”安置创新举措,是政府按被征收人应得的补偿数目而开出的购房凭证,有效规避了集中安置被征收人对地点和环境不满意等情况。

(四)“房票”安置最大限度保障土地征收农户的利益,打破了传统留用地安置方式,增加了被征收人自主购房的安置模式,被征收人拿着“房票”就能买到心仪的房子;与此同时,使用“房票”安置还可以获得“房票”补贴,将被处置对象利益最大化,而且还允许农户实名转让一次,让“房票”使用更加灵活,给农户提供了更多选择。

11.“房票”房源有哪些?

“房票”房源类型分为市场商品房和统筹安置房(具体以每个征收区块方案为准)。

市场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以“房票”结算的位于龙泉市域范围内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但尚未出售的商品房。

统筹安置房:龙泉市域范围内以市政府回购方式自持、国有公司自建,并已完成原项目征收安置后存量可纳入统筹调配的住宅房源。(目前尚未纳入使用的房源库)

目前“房票”可以购买龙泉市域范围内的楼盘有翡翠江苑、云居府邸、时代风华、美林悦府、金地云著、鼎丰大厦、“春风籣园”北区(南区)等。龙泉市建设局负责建立实时更新、动态监管“房票”安置房源库,将符合条件的房源纳入房源库并向社会公开。

12.“房票”能购买车位或柴间吗?

“房票”使用包含购买房源库内房源同时购买的具有产权证的储藏间、停车位或停车库。

13.“房票”有效期多长?

“房票”自开具之日起,使用期限为24个月。

14.“房票”保管过程丢失或损坏了怎么办?

“房票”损毁的,经“房票”发放单位审核确认后可予以重新更换;“房票”遗失的,被征收人登报声明作废无异议后,向“房票”发放单位申请补办。

15.“房票”能和其他购房优惠同时享受吗?

“房票”可以跟购房补贴及契税补贴同时享受,但不允许同大搬快聚政策同时享受。

16.留用地处置的“房票”可以转让吗?

留用地处置的“房票”允许实名转让一次。转让人与受让人在“房票”使用期限内签订转让协议后,可到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重新开具“房票”。转让协议生效后,不允许再次转让或更改受让人。

17.转让后的“房票”使用期限怎么算?

转让后的“房票”使用期限按原“房票”开具日期算,使用期限不随转让协议生效而发生改变。如被征收人A“房票”开具日期为2023年5月15日,于2024年10月15日转让给B,B的“房票”有效期截止为2025年5月14日。

18.留用地处置的“房票”允许叠加使用吗?

留用地处置的“房票”在使用期限内,“房票”持有人为同一人的允许叠加使用。

19.购房者网签后能否再使用“房票”用于抵扣未交的房款?

不可以。购房者网签后,相对应房源在房源库中标注已销售,而“房票”只能用于购买房源库中符合商品房预售或现售条件,但尚未出售的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