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工作日超时加班工资不低于1.5倍、休息日加班工资不低于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不低于3倍。
6月8日至6月10日
放假共3天
一些小伙伴
因为工作性质关系
端午节期间仍坚守在岗位上
那么,加班费你会算吗?
6月10日(端午节)是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6月8日、6月9日是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需要注意的是,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因此,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必须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过节费来冲抵。
随着气温越来越高
这笔钱也要到账了!
广东高温津贴连发5个月
6月~10月每月可领300元
2012年6月,《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每年6月至10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明确,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福利待遇中
除了标配的“五险一金”
过节费也成为
应聘者关心的“加分项”
有需要发过节费的企业
要注意在工资核算中加上这笔钱
国家法律不干涉过节费发放,完全由用人单位自己决定是否发放。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法定节假日休息的,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即可,同时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在节假日给员工发放过节福利。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明确,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单位在节假日发放给劳动者的过节费属于津贴和补助,应该纳入工资总额,在税前扣除。
掐指一算??
大家能领到哪几笔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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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发布
编辑:王菲
校对:陈蔚莹
审核:黎莹
编审: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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