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1月28日,有市民向现代快报反映,称百度App有用户在推销香烟,而《广告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媒介发布烟草广告。
△ 发布者在视频里提到了香烟
根据市民提供的内容,现代快报记者打开百度App,检索一个ID名为“超市小老板呀”的用户,发现截至2022年1月28日下午4点,该账号已经发布了355条内容,其中有多条关于香烟的视频。该用户的最后一条视频,发布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20点47分,时长3分8秒,并配文:“黄鹤楼涡轮增压全国都投放了,天价的行情下来了,你要尝鲜吗?”
△ 发布者的个人主页
前述视频中,“超市小老板呀”把香烟称之为“口粮”,视频拍摄背景是在一个超市里,其身后的货架上面摆着各种品牌的香烟。这条视频中主要推销的是一款名为“黄鹤楼视窗”的香烟,拍摄者还提到了黄鹤楼、白沙、天叶等各种香烟品牌。视频超过5000次播放量,20多条评论中,也全都是关于香烟品牌和价格的讨论,甚至附有多款香烟的照片。
△ 评论区都是香烟图片与价格的讨论
记者查询相关法律文献发现,我国2016年起实施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第四十一条之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广告法》第二十二条也明确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1月28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致电百度客服,并将市民投诉的视频及链接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对方指定的邮箱。随后,另外一名客服告诉记者,邮件已经收到,并反馈相关人员处理,“如果核实到确实存在违规情况发生,会直接对违规信息进行处理。”截至发稿前,记者暂未收到最新回复。
据了解,百度App所属公司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当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还联系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上述问题向工作人员反映。对方记录下视频发布账号名称和发布时间,表示会走流程反映该问题。截至下午5点半,记者再次致电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进展,电话未获接听。
上述视频是否违规?百度平台又是如何审核通过的呢?现代快报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