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古语中,将春天称为「桜時(樱时)」,也就是说樱花盛开的时节就是春天到来之时。而日本社会经济发展的春天,正是日本智库播下的腾飞发展的种子。如今,日本已经拥有了多家有实力和影响力的智库,并活跃于日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春天已至,伴随着樱花飘起的美景,咱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日本的科技“思想库”——日本科技决策智库吧!
日本科技决策智库建设情况
日本科技决策智库,为日本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学决策,推动了日本科技政策的制定和科技发展。
一、日本科技决策智库全球排名
日本目前拥有未来工学研究所、关西情报中心、国际交流中心、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等一批全球顶尖的科技决策智库,为日本科技领域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撑。
日本重点科技决策智库全球排名
二、日本科技决策智库分类
从组织类型上看,日本科技决策智库可分为三类。
1官方智库或半官方智库
这类智库由政府部门或政党资助,主要承接为官方政策服务的课题,对社会科技事业的开展和科技政策的制定提供研究服务,是日本政府部门、政党最可靠的“智囊团”,一般不具备独立性和营利性。
2财团智库
这类智库以大型的企业集团、财团等为后盾,主要为政府各部门、跨国公司、大中型企业集团等提供综合性和针对性很强的咨询服务。其运营机制与企业相似,拥有强大的信息和人力资源,实力雄厚。
3高校智库
日本高等教育十分发达,为日本智库的发展创造了土壤,特别是几所世界著名大学已成为智库的集中地。这类智库主要借助从事政府委托项目研究、兴办专业性期刊,出版有影响力的学术著作、资深专家参与政府咨询决策等途径,向社会提供服务。
日本科技决策智库管理及运行机制
管理制度
1实行理事会制度
日本的科技决策智库机构一般实行理事会制度,与理事会平行的设有监事。理事会把握大政方针,成员由政界、财界和学术界的名人组成。监事负责对理事的职务执行状况、研究所的财产运作状况进行监察,同时依据相关法规、章程作检查报告。
2设立评议员会
一般科技决策智库须依法设立由三位以上评议员组成的评议员会,评议员会依据一般法人规定的事项及章程进行决议,是科技决策智库的决议机关。科技决策智库管理层一般由评议员会、监事、理事会、会长和管理团队组成。它们分工明确又相互制约,共同协作以确保各项事业顺利开展。
3实行“课题小组负责制”
日本科技决策智库在管理上实行高度分权和尊重研究人员个人创造性的体制。管理部门只负责组织专题研究,定期商讨工作。日本各省厅所设立的审议会,其任务主要是就各种专门问题进行研究,负责向省厅长官提出政策性的审议报告和调查报告。
筹资渠道
日本科技决策智库的资金来源包括接受国家补助和企业赞助,以及有偿研究、出版著作期刊创收等,资金来源趋于多元化。
根据日本科技决策智库经费来源的主要渠道,大致可将其分为五种类型:
1经费全部或绝大部分源于政府
直接隶属于政府及各省厅的科技决策智库,其经费预算均由国家提供,这类机构除政府下达的研究任务外,也展开独立研究。属于半官方机构性质的独立行政法人形态的科技决策智库,其绝大部分经费一般也来源于国家预算。
2全部或绝大部分由企业出资
主要是指民间科技决策智库,其特点是一家企业或多家企业为其股东,实行企业化运作。
3以会费以及捐款收益为主
这类科技决策智库组织主要以社会赞助和收取会费为其收益主要来源,企业会员在提供资金的同时也参与科技决策智库的研究活动。
4以委托研究费、调研费及相关出版物的收益为主
这类科技决策智库主要通过接受委托研究、自主研究、调查研究等形式为地方的经济、社会、文化等提供智力支持。
5以基金收益或办公楼收益为主
这类科技决策智库的研究、活动经费来自于对基金的运作收益或场馆会场的租借所带来的收益。
项目导向机制
日本科技决策智库的人才构成包括研究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研究人员包括智库内专家和外聘专家,一般管理人员负责智库的日常行政工作。
日本科技决策智库的研究团队一般是以研究项目为导向组建的,按照科技政策面临的最为重要的问题进行项目设置,根据项目临时招聘研究人员或招聘访问学者,组建项目研究导向的研发团队,去具体开展某一领域的研究工作。
研究团队中既有智库内的专家也有外聘专家,他们一般都是该项目相关研究领域的资深研究者。由于研究项目是有时间期限,研究团队会随着项目的研究成果出炉而自动解散。
走进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
AIST网页图
发展概况与组织架构
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简称“AIST”)成立于1882年,是日本最大的国立研发机构之一,承担着生命科学、通信、电子技术、纳米科技、制造等产业技术及创新所需关键技术的重要科研任务,对日本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AIST有两处总部:东京总部和筑波总部。组织上包括以研究开发为主的研究机构、研究相关部门及管理部门。
运行特点
1坚持持续性发展与产业基础性技术、创造新兴产业相结合
AIST的技术领域分三个方面,首先是常期性计划:能源、生态、环境等;其次是基础性共性技术:资源、量测标准、地质研究等;第三是创造新产业技术:生命科学、资通讯、材料/奈米科技、制造机械等。
2坚持各研究单位技术开发合作
AIST技术发展强调各单位间横向整合与纵向合作、跨领域合作研究,以及快速反应政府及产业临时性需要,彼此间确立分工与整合机制,提升研究弹性与效率。
3坚持与国内外学术单位合作
AIST为扩充研发能力,加速取得技术,积极与国内外研究机构、大学合作,方式包括共同研究、研究人员交换、聘请大学教授当研究中心主任等。
成果转移转化机制
1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AIST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申请、维护系交由产官学合作部门的知识产权部负责。
在专利权归属方面,与职务有关的发明,权利全归AIST,以利统筹运用,研究人员可获得国家支付的奖励金;
在人员奖励方面,发明人可分得25%的授权收入,无最高额限制,或可分得50%的授权收入,最高为1亿日元(约600万人民币);
在共同研究成果运用方面,经共同研究参加者选择,可供第三者使用。
2技术成果推广制度
成立AIST创新中心专门负责AIST技术成果推广。
AIST授予创新中心“独占实施权”,创新中心可以以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共同研发、委托研发等方式,将技术成果转为“普通实施权”,授予企业进一步商业应用或发展,实现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
3产官学合作制度
在筑波总部设立产官学合作协调中心,在各研究基地设立产官学合作部门,负责产官学合作研究协调,合作研究及运营;产业界、大学、研究机构等的人脉构筑;技术相谈、技术研修、特许等财产战略的取得和实施促进;各种委员会、学协会活动的委员派遣等。
启示
目前,我省科技决策智库还存在前瞻研究能力偏低、影响力不够等问题。为此,我们给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官、学、研人员交流机制
打通官、学、研人员的交流渠道,包括派遣研究人员到政府科技相关部门学习、与大学及科研院所之间建立人员交流平台、组织研究人员外部培训等。
2完善科技决策智库成果的评价机制
建议搭建第三方平台,设立“智库研究成果评价中心”类的机构,通过制定有效的评估程序、确定科学的评估标准等方法,对科技决策智库研究成果特别是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化评估,并配套相应奖惩机制。
3增加科技决策智库建设投入
加大在基础设施上的投入,如加强数据库平台和图书馆数字化建设,创建国际访问学者资助平台,鼓励科研人员培训学习交流并给予适当补助。
4加强科技决策智库开放体系建设
注重科技决策智库国内外交流与合作,通过开展各种长期或短期的国内外课题合作、举办各类科技政策讲座和论坛、加大对科技政策研究成果的传播力度等,扩大我省科技决策智库的影响力。
日本科技决策智库的介绍就到这里了,相信大家对日本科技决策智库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希望您看完这篇文章以后也能有所启发,我们相约下期智库见!
供稿:广东省创新监测与国际对标研究智库
制作:省科技监测中心 微信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