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加快,就业形势也正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这些成绩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了有利条件。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视野下就业优先战略的内涵价值及具体表现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推进过程中,我国经济也在不断发展,就业矛盾也得到了缓解。但是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国内外经济环境的日益复杂,我国的就业问题依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其中既包括劳动力市场固有的结构性矛盾,也包括劳动者自身所掌握的技能和市场需求之间不相匹配的困境,还有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涌现的新问题,如经济新常态下的下岗问题,劳动力成本提高导致的企业用人需求下降等。过去的几年里,我国在这些问题的解决过程中,也在丰富着就业优先战略的新内涵。
首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是缩小社会中的收入差距。再就业是民生问题的重点,也是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之一。近年来,为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政府明确了就业优先战略的新内涵,将发展就业的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之间紧密结合,将就业优先融入到区域发展战略、公共投资项目以及产业结构调整之中;这样既能保障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把握劳动力市场的灵活运行,同时也能推动政府工作的进行,完善劳动力市场的相应制度。
其次,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完善,我们也正在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去产能是其中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企业优胜劣汰的一个过程。很多落后的产业由于其对于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的依赖,无法走出现阶段的困境,对于这些产能过剩产业的调整,势必会导致很多人失业。面对这一问题,党和政府不断加大就业优先战略政策的扶持,通过失业补助和实现再就业以及创业扶持等方式,保障就业的稳定,降低失业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就业形势的好转,也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使得就业优先战略的价值和内涵得到了发展。
最后,就业优先战略实现的另一个意义,就是这一战略和经济发展方式的优化及推动发展质量提高的各项措施相结合,能够把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把保障就业作为衡量经济运行区间合理的标准,以改革发展、结构优化为就业护航,既能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发展质量的提高,也有助于通过多个路径促进就业,实现就业优先战略价值。同时,加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引导大众勇于创新创业,并且在这些创新创业基础好、有特色、具有示范作用的区域、高校及企业等地区创建一些示范基地,能够进一步拓展完善就业空间。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视野下就业矛盾的新变化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经济持续增长,但是“十二五”之后,经济增长的速度逐渐回缓,开始进入到中速增长的阶段,就业形势也发生了新的变化。
首先,我国的劳动年龄人口呈下降趋势,“十三五”期间我国的人口结构也在不断变化,虽然劳动人口递减,但是,就业总量依然很大。在城镇化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作用下,传统产业的劳动力需求不断下降,加之部分企业的“去产能”导致失业人数的增加,就业优先战略的实现依然存在很多障碍。科技革命的发生对于产业结构的优化也影响了各个行业的就业情况。
其次,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矛盾凸显。在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中随着产能过剩的化解,很多人员自身所掌握的技能与市场发展需求不相匹配。一方面,由于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逐渐减少,很多的在职人员都无法实现长期稳定的工作,而技能缺乏的劳动者更是面临着再就业的困难;另外,企业运营质量的提高也突出了对高素质劳动者需求的增加,一些年龄较大、技能较低、知识水平不高的劳动者,开始被市场边缘化,再就业非常困难,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愈演愈烈。而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就是就业期望和市场需求之间的差距较大,每年都有很大一部分毕业生找不到适合的工作,甚至长期失业,这不仅导致了劳动力的浪费,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最后,就业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很多脆弱群体面临着就业不稳定的影响,包括妇女、一些年轻人以及长期失业人员。他们或者知识水平低,或者适应能力差,在整个就业竞争中居于非常不利的位置;还有少部分由于就业歧视的问题导致难以实现就业,这些歧视主要体现在户籍、年龄以及性别上。再加上工资增长和保障机制的不健全,使得他们权益的实现也遇到了一些阻碍,这些问题都限制了就业质量的提高。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就业优先战略的实现
为早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宏伟目标,落实就业优先战略,要在就业制度和政策上不断创新,将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建设长效就业机制,完善多元化、创新型、专业化的就业创业体系。
就业优先战略的实现要以法律制度为支撑,在规范化和法律化的基础上推动就业长效机制建设,为就业优先战略的落实提供法律保障。通过相应法规的完善,将就业优先战略与小康社会的建设相结合,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并健全监督及监管体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劳动力人口多、需求少的情况下,更需要法律手段来维持劳动力市场的秩序,避免就业歧视等问题的发生。
就业优先战略要营造一个创新创业的健康氛围,这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创新型社会的要求。创业是实现就业的核心动力,能够增加数倍的就业机会,也是经济建设的强有力的推动力。所以创业对于就业优先战略的实现具有深远的意义,不仅可以解决这些人员自身就业问题,也能为社会带来更多就业机会。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批自主创业者许多现今已经成为了知名的企业家,他们也是自主创业成功的典范。新时期,创新创业是我党的重要发展战略,需要政策和各项措施的完善,使得创业在推动就业优先战略上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就业优先战略的实现要坚持不断发展职业能力培训,解决好结构性就业矛盾问题。目前我国劳动力整体素质较低,无法达到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需要完善就业技能的培训体系,推进终身的职业技能学习,改善这些就业主体自身的职业能力。
就业优先战略的实现需要完善的公共服务政策的支撑。要坚持以发展就业为目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将就业服务融入到整个社会的公共服务建设中。通过建设一些就业指导类网站,将社会职业信息整合到这些网站中,实现就业、择业以及企业用人等信息的共享。借助于公共就业服务的落实,也可以实现政府对于劳动力市场的监管,保障人力资源市场健康运行。政府公共就业服务系统的完善也有助于就业优先战略的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发挥好政府、企业、高校和社会之间的整合作用,发挥这些服务主体的基本责任,提高就业优先战略实现的可行性。
总之,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都会面临就业总量的压力,因此必须创新思想,继续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全力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使得经济发展的成果能够惠及于民。
(作者分别为西南民族大学讲师;西南民族大学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张车伟、蔡翼飞:《中国“十三五”时期劳动力供给和需求预测及缺口分析》,《人口研究》,201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