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理财,“精明”书记挪用公款2020万元
父母爱子女,是人之常情,可一旦舐犊之情建立在违纪的基础上,结果必然南辕北辙。2015年,武汉市纪委查处的青山区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玉奇违规挪用2020万元用于其子理财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高玉奇的儿子高越,大学毕业后在某银行任客户经理,凭着时任区建设局局长高玉奇的关系,青山区城投公司、区土地储备中心、区建设局、挚诚公司(区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等单位先后在该银行开户,成为其客户。
2009年底,高越所在的银行发售一款理财产品,银行员工销售该产品可以增加业绩和收入。高越将这个消息告诉高玉奇后,父子一拍即合。“精明”的高玉奇想出一个“妙招”:由区建设局出资1800万元、挚诚公司出资220万元,以挚诚公司名义购买2020万元理财产品。如此一来,不仅能提升儿子的工作业绩,还能得到一笔50万元的好处费。
动用2020万元进行理财,谈何容易?但在区建设局,凭着一把手的强势地位,通过诱骗、欺瞒、威逼等手段,高玉奇顺利地把事情办妥。2010年2月,一份挚诚公司投资202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合同秘密签订。
高玉奇认为,该理财产品前景看好,自己肯定能“大赚一笔”。然而事与愿违,该理财产品净值从第三个月起就开始亏损。当经手的财务人员忐忑不安地将担忧向高玉奇汇报时,高玉奇向他们保证,发行该产品的投资公司信誉好、实力强,只是暂时亏损,不用担心,不会有问题,并且这个事情他会“负责”到底。
但现实让高玉奇的“保证”无法兑现:2013年6月,该产品被强制清仓,2013年7月,该信托公司回款给挚诚公司1321.4万元。这意味着以挚诚公司名义购买的该理财产品亏损了698.6万元。
为了弥补近700万元的巨额亏损,尽快平息震荡,高玉奇一面尽其所能,通过向熟识的老板借款150万元,让儿子将收受的购物卡、烟酒变现等方式筹款来弥补“窟窿”;一面又自导自演了一曲“双簧戏”:以区委政法委书记及高越父亲的身份约见投资公司负责人,将亏损事件定性为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属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求投资公司共同出资弥补亏损。至案发时,高玉奇和投资公司陆续赔偿了挚诚公司680万元。
2014年11月,湖北省委第二巡视组到武汉市巡视时,高玉奇的问题暴露出来。2015年3月,武汉市纪委对高玉奇进行立案审查。随着调查深入,高玉奇挪用公款连同收受他人财物、贪污公款、设立小金库等违纪违法问题一一浮出水面。
案发时,高玉奇57岁,高越28岁。父子感情深厚,经常在公园散步谈心。然而,这种温情的生活场景却被高玉奇疯狂的行为断送了,不仅他自己身陷囹圄,2015年4月,高越也因涉嫌共同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批捕。
“姑爷”装修,“贴心”经理送来10万元贪污款
在武汉市买房子、搞装修、买车子等家庭支出是一笔不菲的费用,动辄十几万元、几十万元。手头紧张之时,如果有人支援一笔钱,那不啻为雪中送炭。但如果送来的钱来路不正,则害己害人。2013年,武汉市纪委查处的武汉化工区八吉府街(原洪山区建设乡)渔牧公司经理胡子禹贪污拆迁补偿款用于亲属装修、买车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2007年,武汉市引进了某重点项目。同年12月3日,市政府决定为该项目征用工程建设用地,并发布了征收土地公告。公告明确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凡属征地范围合法建筑物要办理拆迁补偿登记;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建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新种植的农作物等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办理补偿登记和给予补偿。
2008年3月,渔牧公司三渔场场长周某某(另案处理),从时任乡土地规划办工作人员宋某某(另案处理)处得知该项目将征用渔牧公司三渔场的土地后,将该消息告知胡子禹,提出在三渔场抢建房屋的想法,并约胡子禹一起抢建房屋骗取拆迁补偿款,胡子禹表示同意。
随后,胡子禹、胡某某等人分别出资,由周某某组织建房施工,于2008年7月以每平方米300元的价格,在三渔场征地范围内建起一栋占地230余平方米,建筑总面积721.2平方米的违建房屋。同年8月,胡子禹等人分别以侄儿、亲戚、妻子的名义作为户主进行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
2011年7月,上述违建的房屋被拆迁,胡子禹从中分得拆迁补偿款46.9万元。对于到手的几十万元,时年已65岁的胡子禹考虑到女儿女婿家正在装修房子,手头会有些紧张,就从中取出10万元为女儿女婿支付了装修款。“贴心”的老头子还用这笔钱为小儿媳妇买车支付了10万元,交给老伴6万元,剩余的20多万元存在以侄子名义开户的银行存折上。
2012年底,该拆迁腐败窝案爆发,胡子禹于2013年1月被市纪委立案审查。2013年9月,胡子禹因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亲属退还了全部赃款。其时胡子禹已经67岁,本该是在家里含饴弄孙、颐养天年的。
胡子禹在被调查期间讲起自己的奋斗史:上世纪八十年代,乡镇府奖励优秀企业家,发给他7800元奖金,他分文未取,而是全部捐给了福利院——此时说起这些,悔之晚矣!
“舅爷”借公款,“慷慨”村官错上加错为儿还债3200万元
容水生,从1981年开始一直在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白马洲村任职,2000年后一直担任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2008年白马洲村由村改为社区后,他任社区党总支书记兼居委会主任。三十多年在村居“两委”的“经营”,容水生把“村民自治”变成了“村官自治”,在村里大权独揽,说一不二。
2006年前后,因工程建设需要,白马洲社区先后有2787亩土地被征用,征地补偿费用高达数亿元。除去发放给居民的生活费及日常开支外,社区还剩余一个多亿。根据有关政策,在征地的同时,区政府还给白马洲社区留下了部分产业用地。2013年,社区决定开发这一用地。看准这一时机,容水生动起了心思。他首先想到了将土方清理工程交给妻弟周某某承接。容水生为“舅爷”想得很周到,他让周某某注册成立了一家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便于资金往来。
土方清理工程完成后,该置业公司却无钱支付工程款。于是,周某某多次找到姐夫容水生,希望能从社区借5000万元征地补偿款用于周转。令周某某没想到的是,容水生不仅爽快地答应了他的要求,还把5000万元借款追加到8000万元。容水生与周某某约定,社区借给该置业公司8000万元到账后,其中的3200万元要由容本人使用。周某某考虑反正借的是社区的钱,就表示同意,于是双方一拍即合。
容水生一方面,将征地补偿款借给“舅爷”,另一方面要将其中的3200万弄到手,究竟要干什么呢?
原来,容水生多年担任白马洲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虽然表面一直很风光,但内心里有一个“大疙瘩”:2009年以来,他的儿子容晶因为投资失败,累计欠外债3200余万元,被迫到外地躲债,容水生对此很是担心。爱子心切的他决定铤而走险,套取社区的土地补偿款,替儿子还债!容水生知道如果直接从社区账上转出3200万元,肯定行不通。为了帮自己的“舅爷”,也为了自己的儿子,容水生就以借款给置业公司搞开发的名义,让社区和该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当8000万元资金打到该置业公司账上后,容水生迅速从中转出3200万元,用于偿还其子容晶的债务。
除此之外,容水生还违反规定,用社区资金购买了一辆143万元的豪华轿车供自己使用,并为其他社区干部每人配备一辆轿车。在该社区建房分配过程中,容水生等社区班子成员擅自决定社区干部、党员、村民代表比普通群众多出60平方米的购房面积,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目前,容水生已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卢继锋 汪旭平)
执纪者说
为官者该给子女留下什么,是一个沉甸甸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