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一)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沙浩,男,1986年5月20日生,汉族,住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福苑小区34号楼4门202
公民身份证号码:12022219860520****
案件基本信息
1.执行依据:(2021)津仲裁字第0636号仲裁裁决书
2.执行案号:(2022)津0114执4519号
3.申请执行标的:114653元及利息
悬赏信息
1.悬赏金额金额:114653元及利息
2.悬赏金:线索提供人提供财产线索所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
3.悬赏期限:一年(自2023年5月15日起至2024年5月14日止)
4.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已发现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
5.悬赏金领取方式:对于符合条件的举报人,本院在举报的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后三十日内,从执行到位款项中优先扣取悬赏金支付给举报人。奖金均含税,需提供相应完税发票。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常法官、刘法官
电 ???话:16622779290 (工作日 工作时间)
联系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道426号
邮? ? 编:300451
本院郑重承诺
本院安排专人负责举报人的举报工作,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5日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二)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何文成,男,1969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前沙坨村四区二排7号,现住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良兆花园1-102
公民身份证号码:12022219691223****
案件基本信息
1.执行依据:(2021)津01民终8002号民事判决书
2.执行案号:(2023)津0114执恢437号
3.申请执行标的:1380777元及利息
悬赏信息
1.悬赏金额金额:1380777元及利息
2.悬赏金:线索提供人提供财产线索所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
3.悬赏期限:一年(自2023年5月15日起至2024年5月14日止)
4.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已发现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
5.悬赏金领取方式:对于符合条件的举报人,本院在举报的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后三十日内,从执行到位款项中优先扣取悬赏金支付给举报人。奖金均含税,需提供相应完税发票。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常法官、刘法官
电 ???话:18522677067(工作日 工作时间)
联系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道426号
邮? ? 编:300451
本院郑重承诺
本院安排专人负责举报人的举报工作,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5日
END
来源:武清法院 | 制作:朱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