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一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对做好社会救助、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问题非常重视,通过制定《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等举措,以地方性法规形式确立了具有甘肃特点的社会救助体系。
近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和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先后赴兰州、陇南、平凉、武威4市,深入社区乡村和低收入群众家庭,以解剖麻雀的方式详细询问核对了救助帮扶情况,以问卷形式了解了14个市州700户城乡低收入家庭的有关情况和部分基层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马洪滨接受记者采访。
“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我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社会救助兜底工作,全省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马洪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同时也要看到,全省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还面临着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各类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更加有效地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和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副处长支平接受记者采访。
“我省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各地困难群众存在一定的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等返贫致贫风险,救助任务非常繁重。为此,民政部门立足省情实际,积极探索创新,采取多种措施积极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副处长支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省民政部门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步提高保障标准,全省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年指导标准分别达到8400元、5580元、10920元、7260元。同时,积极调整优化政策,采取单人保、财产豁免、低保渐退、就业成本和刚性支出扣减等扩围增效政策,让兜底保障政策更多、更好惠及困难群众。目前,全省保障低保对象181.95万人、特困人员9.98万人,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应兜尽兜、高效救助,持续完善救助制度和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进一步织密基本民生保障网,用制度机制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让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支平说。(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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