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2023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相关要求,保护企业、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助力我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现根据上级网信部门的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具体事项如下:
重点整治内容
1.假冒仿冒他人企业名称、注册商标、品牌等开设网站、注册账号、上架APP和小程序等。
2.采用“贴标签”“带节奏”“放大镜”等方式恶意散布所谓“民营企业卖国论”“民营企业离场论”“国进民退”等论调,渲染丑化、煽动抵触国有经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
3.泄露企业商业秘密,虚构企业家私生活话题,炒作企业家个人隐私,泄露企业家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
4.假借企业、企业家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违规使用企业家姓名肖像等。
5.采用“标题党”歪曲新闻原意、断章取义企业家过往言论和片面解读企业财务报表等方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6.提供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信息的联想词、相关搜索和热门推荐。
7.打着“网络兼职”“招聘写手”“市场营销”“负面舆论公关”“有偿删帖”等名义招募网络黑公关、从事黑灰产。
8.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并谋取非法利益,以及发布企业和企业家负面报道、评论后,以删帖、消除影响为名索要财物、要求投放广告和开展商业合作等。
9.蹭炒涉企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以及跨平台多账号密集发帖恶意攻击企业、企业家。
10.利用自身信息发布便利,以及技术、流量、影响力优势,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抹黑攻击竞争对手。
举报方式
1.登陆佛山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区进行举报(https://fsjubao.fsxcb.gov.cn/);
2.登录“清朗佛山”微信小程序举报
举报注意事项
1.实事求是。举报人应当提供拟举报网页、网文或视频的网络链接地址、违规内容出现时间、违规内容截图或录屏视频及相关说明,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举报重点。主要受理重点整治内容中所列举的十个方面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方面的问题线索请径向有关责任部门反映。
3.鼓励实名。为便于更好地核查举报信息,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们也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来源:佛山市委网信办
编辑:佛山新闻网 蔡小玲
审校:朱静仪、宋扬、闵莘、朱广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