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酒驾“罚”!
第二次酒驾“拘”!
可个别驾驶人明明已经买过酒驾的“单”
却不汲取深刻教训
再次触碰酒驾“红线”
那么,等待他的是更严厉的处罚!
2023年6月15日10时48分许,绥江公安交警在云川跨江桥桥头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迎面而来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速度明显减慢,执勤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中,驾驶男子神情异常紧张,身上散发出浓浓酒气味。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进一步核查,执勤民警发现该驾驶人古某友在2019年10月就因酒后驾驶被四川省屏山县公安交警大队查处,如今又“二次酒驾”。
古某友称:当天早上吃早点期间喝了点啤酒,觉得自己“头脑清醒”,同时觉得应该没那么巧会遇上交警查车,结果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个正着。
交警对古某友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古某友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行政拘留3日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酒驾被查,违法信息将陪伴终生,不论何时何地、经过多久,再次酒驾均属于“二次酒驾”。绥江公安交警将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的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牢记生命无价、酒后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