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该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汽车新“三包”规定迎来了很大变化!总结成三点就是赔偿多了!保的全了!处罚重了!
明确禁止“强制保养”的行为,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家用汽车产品维护、保养的企业,并将其作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理由。
新规中明确指出了退换车的具体情况:
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面前,新规定中出现了一条,“家用汽车自交付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免费退换货。”在三包有效期内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对于新能源车主来说,主要零部件还多出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是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非主要零部件的也都可以直接与商家协商退换车辆服务。那些商家口中的“售出后不退不换”已然成为了过去式。
在新规定中,还要求加入开具购车发票时间和交付时间,这就避免了因为早开发票“三包”期限的缩短而导致出现问题出现了却来不及解决的情况。而且“新三包”要求在退换车的同时也需要将“折旧后的加装、装饰费用和相关服务费用”一并赔偿给消费者,这个流程也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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