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2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人寿保险(集体)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对被告人王滨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褫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充公小我悉数产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囚系,不得弛刑、假释,以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意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褫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充公小我悉数产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囚系,不得弛刑、假释;对查封、拘留、冻结在案的王滨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门,持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21年,被告人王滨行使担当中国农业成长银行江西省分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交银国际信任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宁靖保险集体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集体)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广发银行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当以及权柄、地位形成的便当前提,为有关单元单子和小我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放置等事项上供应匡助,本人直接或许经由其亲属不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5亿余元。2012年1月起,王滨违反国度外汇治理轨制和国度工作人员境外存款申报轨制,将共计折合人民币5642万余元的外币存入其亲属在香港开立的银行和证券账户,隐瞒不报。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滨的行为组成受贿罪和隐瞒境外存款罪。王滨受贿数额稀奇伟大,犯罪情节稀奇严重,社会影响稀奇恶劣,使国度和人民好处蒙受稀奇重大损失,论罪该当判处死刑;王滨隐瞒境外存款犯罪系自首,可予从轻惩罚,并与其所犯受贿罪并罚。鉴于王滨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过,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具有法定、裁夺从轻惩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刻执行。同时,凭据王滨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决意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囚系,不得弛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