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新郑市新村镇一名男子楚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在工作当中捡到一沓百元大钞。
楚先生对记者说:“我是干拆解报废车的,清理驾驶室的时候,看见本里夹了几张钱都湿了,就捡起来装兜里了,这钱湿了叫俺老婆去银行换换吧。”拿到银行去兑换时傻眼了,没想到给自己惹来了一场麻烦。
我是“不会吃人的老虎”,和你一起追踪社会热点,感受百姓生活,解读人间百态。
让楚先生没想到的是,当妻子拿着他捡来的一沓百元大钞,到银行兑换的时候,却被银行的工作人员报了警。
楚先生的妻子说:“到了那儿了,我还在那排着号,人家说等会儿。我说中,等了一会儿了,人家派出所可去了。”
本来以为捡到了一沓百元钞票,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没想到却惹来了麻烦上啥,让夫妻俩后悔不已。那么,到底是发生了什么,楚先生的妻子拿着湿了的钞票到银行兑换,会被银行的工作人员打电话报警呢?
楚先生的妻子说:“人家说你看这钱,码都一样。我说这看哪啊,我也不知道看哪儿啊。我才知道那是假钱了!”
原来,楚先生捡的一沓百元大钞是假的,捡到了假钱不要紧,要紧的就是接下来楚先生夫妻俩的一番操作,却需要面对派出所的处理。
楚先生的妻子对记者说:“这一千二(假币)是拘留多少天,然后再罚多少嘛?万一留案底,这一辈子都毁了。我就是这意思,昨天一晚上都没睡着,我真不知道那是假的,我要知道那是假的我都不会去!”
楚先生也对记者坦言说:“我要知道那是假钱,我会让俺老婆拿着到银行里换。”
记者说:“楚先生我得说你啊,这钱如果不是你的,你咋会想着往自己兜里装呢?”
楚先生说:“哎呀,我不都是想着是个报废车,谁知道那是谁的,扔了不是可惜了。我说让我装兜里吧,就是贪图这点小便宜呗,这会儿后悔死了!”
记者:“你想让咋帮你呀?”
楚先生说:“我就想让记者帮我澄清一下。”
原来,假币的来源如果不澄清,楚先生夫妻俩要担负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是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使用或者持有的话,是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
而楚先生这个事情,是因为他确实不知道这个是假钱,所以才去银行想去换一下。这个情况是否如楚先生所说,记者找到了当地派出所了解情况。
新郑市公安局新村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说:“咱确实有这样一起案件,已经受理了,在依法处理当中。”看来,楚先生这一次的确是惊喜变成惊吓了。
那么楚先生夫妻俩怎么样才能避免担责呢?
随后记者又帮忙找到律师进行询问,律师表示:“根据一般常理银行是最容易验明货币真伪的单位,作为精神智力都正常的人,不太可能持假币向银行进行兑换。如果求助人可以提供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据证明其主观上不知道持有使用的是假币的,那么他就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记者通过这起事件,同时也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糊涂去使用假币,因为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甚至刑事责任。
很多网友看到这一幕纷纷留言:河北保定一位网友称,起心动念皆是因,当下所受皆是果,人一旦动了贪念必将迎来一定的后果;
江苏盐城一位网友称,好像没毛病啊,很多人都会这样做,这假币做得太真了;
安徽池州一位网友称,先去买东西就知道真假了,去银行兑换真是个人才;
河南开封一位网友称,夫妻俩一看就是老实人,我笑出声来了;
河南许昌一位网友称,扔了不可惜了,他应该知道这是假的,所以才让妻子去银行兑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