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1年12月23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曾春亮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1年1月11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曾春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裁定同意原审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原审判决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曾春亮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罪犯曾春亮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此前报道:
2020年8月8日,江西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发生一起入室杀人案,造成2名老人死亡,1名儿童重伤。警方查证,山砀镇厚坊村村民曾春亮有重大作案嫌疑,案发后潜逃。
时隔5天,8月13日8时25分许,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再发凶案,驻村扶贫干部桂高平在村委会大院内遭逃匿的曾春亮杀害。
8月16日16时27分左右,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附近被警方抓获。
来源: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澎湃新闻、北京青年报
警方披露曾春亮首起凶杀案作案过程
警方在康家查看现场后介绍,嫌犯曾春亮供述是从康家围墙后门一位村民的菜地扯开铁丝网进入康家。
8月19日下午14时,四辆警车停在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康国帅家门口,据现场办案民警现场透露,他们此行是根据嫌犯曾春亮供述后,沿着曾春亮供述的作案路线提取相关物证。
8月19日,警方车辆停放在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警方人员正在对曾春亮案进一步调查。/记者 肖鹏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了解到,此次前来康家调查的工作人员,由江西省公安厅抽调宜春市、丰城市等地民警组成。康家人证实,“警方出示的证件显示,是由省公安厅一位陈姓处长率队的。”
警方在康家查看现场后介绍,嫌犯曾春亮供述是从康家围墙后门一位村民的菜地扯开铁丝网进入康家。
办案民警说,在康家厨房,曾春亮杀害正在做早餐的熊小美后,上到二楼将正在睡觉的康启国杀害,并将康的7岁外孙从床上锤落到床下,目前重伤男童正在南昌大学一附院救治。
8月19日,康家屋后的铁丝网,警方介绍曾春亮就是从这里进入康家造成2死1重伤的凶案。/记者 肖鹏
监控记录显示,8月8日07:03,刚刑满释放3个月的曾春亮右手持铁锤、尖刀,左手戴手套,肩膀上披着一块毛巾上至二楼,接着,曾春亮将监控摄像头扭至一旁。
办案民警介绍,案发前的7月22日,曾春亮闯入康家三楼,在客厅旁房间的地板上睡觉。
8月16日16时27分,背负三条命案的嫌犯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222省道航桥村十字路口试图冲卡时落网。/记者 肖鹏
8月8日,乐安警方发布悬奖通报,8日早上,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嫌犯曾春亮在逃。曾春亮生于1976年,现年44岁,山砀镇厚坊村人。8月13日早上,在厚坊村村委会二楼一处卧室,曾春亮涉嫌将该县医保局驻厚坊村扶贫干部桂高平杀害。
此后,包括抚州市、宜春市等地数千名警方人员在乐安层层设卡、历经8天8夜的追捕后,8月16日16时27分,嫌犯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附近被警方抓获。
8月19日下午15时18分,在结束相关物证采集工作后,四辆警车驶离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