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孩家庭的购房补助,要求是在南安市局限内购置,限首套或首次购置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指仅有一套商品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0平方米,无法知足住房需求,购置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商品房生意合同》网签时间须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时代(且在30日内完成立案)的。南安市财务一次性赐与购房总价的1.5%,最高不跨越3万元的购房补助。
对非三孩家庭,也有补助。《细则》提出,购置南安市局限内新建商品住房,按购房人购置商品房缴纳契税在南安市本级处所留存部门的50%赐与补助。网签时间要求同上。
同时,《细则》明确,4种景遇不予补助。这4种离别是非天然人购房的;购置独院式室庐、联排式室庐、商铺、车库、车位、储藏间、二手房等的;2023年9月1日前已经购置,在2023年9月1日后以补办、换签体式打点合同网签立案的;2023年9月1日前已打点合同网签立案,经由撤销或调换立案,在2023年9月1日后由购房者本人或直系亲属为统一房源从新打点或调换网签立案的。
值得注重的是,“三孩家庭”要求夫妻至少有一方为南安市户籍,且第三孩已落户南安市的家庭,孩次较量应相符《福建省生齿与规划生育条例》。已灭亡、婚姻存续时代与配头之外的人生育的后代均不计入后代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