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有网民反映,花园桥地铁站一男子故意..下体,引发网友关注。
4月13日,北京公交警方发布情况通报。通报显示,公交警方经调查核实,4月7日,辛某(男,32岁)在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目前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男子在公共场合故意..身体,不仅有伤风化,对周围人造成了恶劣影响,而且也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是违法行为。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九派新闻记者 辜子旋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