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英模|付冬梅:抚平涉罪少年“隐形的伤痕”
核心提示:付冬梅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从检17年以来,先后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从检17年以来,先后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黑龙江省劳动模范”“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以其名字命名的“冬梅姐姐”未检团队被写入2017年最高检工作报告。2023年12月,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
“法是威严的,情是温暖的。”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付冬梅始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原则办案,谈起这样的信念缘起,她觉得这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她刚从事未检工作时办理的一个案子。2012年寒冬,牡丹江市东安区某派出所接到辖区司机张某的报案,称自己被乘客“持刀”抢劫了。作为此案的承办检察官,付冬梅在看守所看到抢劫者小文时,心里一惊,这个14岁的孩子异常瘦弱,看起来只有10岁左右。“我是来找妈妈的……”在付冬梅的安抚下,小文慢慢放下戒备,讲出了抢劫背后的隐情。原来,小文从哈尔滨的姥姥家出发,只身来到牡丹江找母亲,可坐火车时把身上仅有的一点钱给弄丢了。到达目的地后,他没有钱又联系不上母亲,在走投无路之际,小文冒出了抢劫的想法。借打车之机,小文把一根冰棍杆伪装成刀具,抵在出租车司机腰间,实施抢劫,最终抢得100多元钱。案发后不到一个小时,小文就被抓获,后被移送起诉。鉴于小文无前科劣迹,当案件提起公诉时,付冬梅建议适用缓刑,但法院的一审判决却是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付冬梅坚持抗诉。她坚信,给失足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挽救一个孩子的同时,也挽救一个家庭。最终,法院考虑到小文抢劫金额不大且真心悔过,改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退赔被害人100元。案件到此似乎可以画上句号,但付冬梅看到小文迷茫无助的眼神时,便开始忧心这孩子该何去何从。她了解到,小文是非婚生子,一直没有身份证明与户籍信息。父母分别组成家庭后,小文就被寄养在姥姥家里。“关于孩子的问题必须坐下来好好沟通,我也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把孩子生下来就该对孩子负责,小文还是未成年人,没有钱,他怎么上学生活啊?”为了使小文真正地回归家庭,付冬梅记不清打了多少通电话,才争取到让母亲把小文接到身边抚养,并让父亲支付抚养费。付冬梅还为了小文户口的事进行了多方沟通协调,在2015年,小文得知自己符合落户条件后,一句“冬梅姐,你真是我的亲人”让她眼里瞬间盈满泪水。再后来,小文给她来电话说,自己在新疆创业经营羊肉串店,付冬梅感到欣慰的同时,嘱咐小文要与人为善、遇事冷静。未检人的责任和担当该是什么?付冬梅从未停止思考,但内心的声音愈来愈坚定:就案办案、一诉了之绝不是未检人办案的全部方式,只有用心办案,尽最大努力帮助孩子们迷途知返、重启人生,才算尽职尽责。今年已经是付冬梅从事未检工作的第12个年头,她见证了种种悲欢离合,时常感到五味杂陈。2020年3月,牡丹江市东宁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故意伤害案,年仅4岁的小飞因腿部骨折被送至医院。医生发现小飞满身伤痕后,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报告。原来小飞的母亲高某和同居男友郑某经常体罚、殴打小飞。案发当天,因为琐事小飞被他们用皮带抽、用垃圾桶砸,他们还拿塑料袋扣住小飞的头部,直到发现孩子状况危急,才把孩子送到了医院。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高某、郑某有期徒刑三年。“这样的母亲,可恶可恨,根本没有监护能力。”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后,付冬梅跟进指导东宁市检察院支持撤销小飞母亲的监护权起诉,法院当庭判决撤销小飞母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小飞的姥爷为其监护人。由于小飞受伤害后还需要二次手术,而姥爷家境贫困,付冬梅主动帮小飞申请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当把钱送到小飞和姥爷的手中时,姥爷露出久违的笑容,并向检察官表示感谢。“孩子的伤,是全社会的痛。”付冬梅说。案件办结了,但小飞的遭遇和他身上那些“伤痕”时常会浮现在付冬梅脑海里,怎样做才能让隐形的伤害被及时发现?让更多的“知情者”“吹哨发声”?自2020年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施行以来,付冬梅将教育、医疗、住宿经营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行业作为监督重点,并力图通过法治课、微视频等方式普法,希望能赢得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并行动起来。以她名字命名的“冬梅姐姐”未检团队和品牌也是在这样的动力下,越来越为更多人所知,让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更深入人心。
本文地址:http://sicmodule.glev.cn/news/6346.html
歌乐夫 http://sicmodule.glev.cn/ ,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