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个园林“国字号”创建情况
“生态园林城市”这一概念由住建部于2000年提出,旨在用科学的城市绿化生态理念,建设符合生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区域生态协调的城市环境体系,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苏州市是全国第一个国家园林城市群和第一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群。2006年,苏州在创建成为全国第一个国家园林城市群后,立即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群的创建工作。经过住建部多轮现场考核评估,苏州市区及昆山市被评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2019年,常熟市、张家港、太仓市相继被评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至此,苏州在全国率先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群”。通过在苏州的实训学习,我们发现,苏州高度重视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以创新思维在大区域范围规划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以城市更新、区域联动为突破口,以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群为抓手,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上合力攻坚,实现了生态园林建设率先发展。
二、三条路径实现率先发展
(一)注重规划先行,城市与区域协调发展
一是高标准规划布局。苏州市在生态园林建设工作中,始终秉承规划先行、城区与县区联动发展、全民参与的原则,在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群的创建工作开始后,立即编制了《苏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7—2020)》,构筑出“四角山水”“五片、八园、四楔、三带、一环九溪”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二是多空间协调推进。通过“百园工程”与“三小”绿地建设,精心规划、合理布局,确保市民出行350米即可步入绿色空间。在城乡结合部、市区与县市结合区域建设一批规模大、生态效应明显的郊野公园,完善城乡生态园林建设衔接带;重点实施沪宁城市铁路绿化、高速公路出入口、市县高速公路沿线等路、河配套绿化建设,大力推进绿色交通建设;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积极营造苗圃和生态林带,在优化农业产业的基础上,为苏州绿化建设生产和储备苗木;全市社会各界和普通市民积极参与涉及公共利益政策及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对城市生态建设、环保措施具有较高的参与度。三是全体系彰显特色。通过完善《苏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形成了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得到了有效保护,绿地分布合理,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形成了与区域生态系统相协调的城市发展形态和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发展体系。
(二)突出保护至上,城市与人文自然和谐融通
一是创新城市更新观念。面对苏州老城区姑苏区土地要素趋紧,绿地建设难度大的现状,在创建过程中,创新城市更新经验做法,以改善古城区居民生活环境为目标,均衡绿地布局,精心建设了一大批小、多、匀、精的公园绿地,让老百姓在自己家门口就拥有看得见、进得去、待得住的休憩场所,通过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行动,切实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二是打造民生项目样板。苏州市政府2条重点工程,“环古城风貌带”和“环古城健步道”建设,加快了一批民生项目落地见效。2002年,苏州聚力打造环古城风貌带,后“环古城健步道”建设深化了沉浸式体验导向,项目集城市交通、城市防洪、生态绿化、景观、旅游等功能为一体,是一处传承古城文化、运河文化内核的滨水空间,一条体现生态文明理念的绿色廊道,兼具带活水岸生活与带动运河两岸开发的多重意义。实现了苏州从“人工山水城中园”古典气息浓郁的园林城市,到“自然山水园中城”的生态良好园林城市群转变。三是传承历史文化保护。在生态园林城市群创建中,创造性地开展园林绿化和古文物保护工作,用环境生态学的原理去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用尊重自然的精神去完善城市绿地系统,用负责任的态度去防治和减少城市大气、水、土壤、噪音和各种废弃物的污染,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绿色交通、绿色建筑,促进了城市中人与自然的和谐。通过古典园林、名胜古迹的保护和修复,不断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对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形地貌和河流水系的有效保护,形成具有独特城市韵味的人文自然景观。
(三)守牢环保底线,城市生态环境全面改善
一是严把绿化建设标准。苏州在城市建设中,有完整的城市生态发展战略、措施和行动计划,城市功能协调,发展与布局结构合理,建成区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面积的比重、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满意度等评估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要求。二是注重生态廊道打造。生态与民生统筹发展促服务提升,以每年新增500万绿地实事工程为抓手,致力于加快城市基础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突出抓好太湖、阳澄湖等湖泊,长江、运河等河流的生态防护工程建设,在沿湖、沿江、沿河湿地恢复水生植物群落,沿岸陆地营造以乔木为主的环湖、环江河生态防护林。三是坚持长效管理制度。建设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完善城市公共卫生设施,提升较高污染控制水平,建立了相应的危机处理机制,市民生活工作环境清洁安全,生产、生活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城市交通系统运行良好,优先发展公交政策得到落实,城市建筑(包括住宅建设)广泛采用了建筑节能、节水技术,普遍应用了低能耗环保建筑材料。城市整体环境污染控制良好,达到了人与环境和谐共生的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新要求、新标准。
三、对标借鉴助推“品质滨州”攻坚突破
近年来,滨州园林绿化事业,在增绿量上下功夫,求特色上做文章,提高管理水平上出举措,在建设“四环五海、生态滨州”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过程中,取得了历史性突破,截至目前,滨州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39.02%、37.8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21.28平方米,使得城市绿量迅猛发展,城市绿化管理总体水平明显提升,逐步呈现出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良好发展态势。
苏州市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的发展战略,把生态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形成了“用创建优生态、用生态促经济”的重要共识。为实现城市合理发展与布局,其因地制宜的城市生态规划、高位协调机制、整体联动方案等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举措,值得滨州借鉴学习。
一是合理布局生态系统。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并参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编制新一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合滨州的城市格局和发展战略,强化城市绿地、郊野绿地、居住区绿地、组团绿地的有机衔接,着力构建“绿量适中、合理布局、特色突出”的城乡生态网络系统,形成以公园绿地为重点、道路绿化为网络、小区绿化为依托、街头绿地为亮点的城市园林绿化格局,进一步提升城市空间品质。
二是着力加强绿化建设。坚持把每年新增绿地面积作为政府民生工程加以推进,参照学习苏州市,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列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参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要求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并将创建活动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考核内容。合理规划布局一批城市公园绿地,让滨州力争实现市民出行300—400米步入绿色空间的目标。重视城市公园和街角公园的改造和提升,完善和保持城市公园的配套功能,切实为市民提供良好的休闲休憩和健身场所。
三是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不仅需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与率先垂范,更需要全体市民的大力支持与广泛参与。建议市政府创城专班定期召开绿化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通过各类媒体宣传造势,结合世界环境日、全民植树节等纪念日进行宣传,深入街道、社区开展绿化系列讲座和宣传咨询活动等,全市形成涵盖水、绿化、湿地、公园、景区等各个领域共创生态环境的全域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建“品质滨州”的良好局面。
(通讯员 王乐 商凯 康树健 李志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