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HSIZ GIHCUJ SAWCUENGH
壮 文 基 础 知 识
40问
NANZNINGZ SI SAUJSU MINZCUZ YIJYENZ VWNZSW GUNGHCOZ VEIJYENZVEI BIENYAENQ
南宁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编印
1.党和国家对民族语言文字的基本政策是怎样的?
在现代社会,语言平等是民族平等的一个重要内容和标志。我国对民族语言文字的基本政策是:各民族语言文字一律平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公务时,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各民族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提倡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学习当地民族的语言文字;提倡少数民族在学习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的同时,也要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能熟练使用两种以上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奖励。
2.国家对民族语文教学和双语教学有哪些具体规定?
在1984年颁布、2001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班级)和其他教育机构,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根据情况从小学低年级或者高年级起开设汉语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在1992年国家教委、国家民委印发的《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提出了教学用语的标准,指出:发展民族教育要在继承发扬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同时,积极扩大民族间、地区间的交流,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在使用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地区,要因地制宜地搞好双语文教学,大力推广普通话。民族学校的教学语言文字政策的具体实施,主要由各省(区)遵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和有利于民族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民族教育质量、有利于各民族的科学文化交流的原则,根据多数群众的意愿和当地的语言环境决定。要提倡汉族青年学习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文学艺术、历史、医学等,以利于各族学生增进了解,广交朋友,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3.《国家民委“十三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当前及今后几年民族语文工作提出了哪些主要任务?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7项主要任务:包括大力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法治化建设、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基本情况调查与科研工作、大力加强双语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公共服务、科学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和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出版广播影视工作。规划同时提出要实施的12项重点项目,包括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推动各有关地区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法治化建设、配合开展全国语言文字使用现状调查项目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科研工作、建设双语人才基地、推进双语人才培养培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项目、双语和谐乡村(社区)建设项目、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少数民族濒危语言保护项目、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项目、国家级民族语文翻译基地建设项目。
4.壮族的语言和文字是什么?
壮语是中国的大语言之一,使用人口大约 2000 万以上。壮语属于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台语支,与泰语(泰国)、老挝语、傣语、掸语(缅甸)等语言有着十分密切的亲缘关系。壮语北部方言和布依语均属于台语支北部组,壮语南部方言和越南的岱—侬语都属于台语支中部组。壮语在壮族聚居的乡村地区和部分城镇仍普遍使用,但壮文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没有普及;现在散居于部分县城和城市的部分壮族人改以汉语为日常语文,不过城镇壮族在壮族总人口当中比例不大,总体上以壮语为母语的壮族人仍然占壮族人口的九成以上。同时,越来越多的壮族年轻人学会了熟练使用汉语文,成为壮汉双语人口。
方块壮文 一千多年前,壮族人民就利用汉字的偏旁、部首和发音、语义,创造了方块壮字(土俗字),民间使用的土俗字据《古壮字字典》(苏永勤等编)统计大约为4800个,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载:“边远俗陋,牒诉券的,专用土俗书,桂林诸郡皆然。”但由于各地的字形不一,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笔划过繁,书写不易,使用起来很不方便,没有为行政公文和正规教育所采用(当然这也和壮族没有建立起统一的政权国家有关)。方块壮文至今仍然在壮族地区的民间使用。民间艺术家用它来记录、编写,整理出来的故事、传说、山歌、戏剧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资料和文化财富;如《布伯》《刘三姐》《百鸟衣》《侬智高的故事》等。199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委员会组织专家完成了古壮字处理系统的软件设计,并使用于壮族各类古壮字抄本的整理,相继出版了《布洛陀经诗译注》《壮族民歌古籍集成》《嘹歌》和《欢岸》等壮族古籍,展现了古老而丰富的壮族传统文化风貌。
拼音壮文 即壮族拼音文字,是以拉丁字母为字母,用以拼写壮语标准音的一套书写符号系统。新中国成立前,壮族人民没有自己统一的文字。新中国成立后,为保障少数民族法定的语言文字权利,1957年11月29日,周恩来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第63次全体会议讨论批准了《壮文方案》(草案),并同意在壮族地区推行使用。从此,壮族有了自己统一、合法的民族文字,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并一直在推行使用的唯一一种新创立的民族文字。现行壮文有22个声母、108个韵母,采取部分标调的办法标写声调,音节拼写次序是:声母—韵母—声调。壮文以词为书写单位,一般都用小写字母书写,特定场合和专有名词、标语等使用大写字母。
5.壮语有多少种方言?
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台语支,与侗语、临高话、傣语、泰语、老挝语等语言有着十分密切的亲缘关系。壮语分南部和北部两个方言(每个方言又各分几个土语)。
壮语北部方言分布在广西的驮娘江、右江、邕江一线附近及其以北地区和云南省的邱北、师宗、富宁、广南(北部)等地。广东连山、怀集等地壮语也属北部方言,使用人口约占壮族总人口的70%以上。一般有30个声母左右,大都有r声类。除连山土语外,一般没有送气的清塞音声母。韵母多在 70~80个之间。一般有6个舒声调和两个促声调,很少有调类分化。方言内部一致性大,各土语的语法几乎没有什么差别,民族固有词汇相同率在85%左右。语音稍有差别,但对应整齐。
北部方言分7个土语区:
桂北土语区——广西龙胜、三江、融安、永福、融水、罗城、环江、河池、南丹、天峨、东兰、巴马。
柳江土语区——广西来宾、柳江、宜州、柳城、忻城(北部)。
红水河土语区——广西贺县、阳朔、荔浦、鹿寨、桂平、贵港、武宣、象州、来宾(河南)、上林、忻城(南部)、都安、马山,广东连山,湖南江华。
邕北土语区——广西邕宁(北部)、横县、宾阳、武鸣、平果。
右江土语区——广西田东、田阳、百色。
桂边土语区——广西凤山、田林、隆林、西林、凌云、乐业,云南富宁、广南(北部)。
邱北土语区——云南邱北、师宗。
壮语南部方言分布在广西的右江、邕江以南地区和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南部。自称有土话、侬话、岱话等。由于本方言区在地域上与越南接壤,语言上与国外相应的Tho、Nong、Tay (土、侬、岱)可通。有送气的清音声母ph、th、phj、khj、 khw等。一般没有r声类,局部保留也只出现在双调数,多数地方没有j、v声母。韵母有简化的现象,不少地方有声调的分化现象,有些则有合并现象。语法与北部方言差别不大,只有一些虚词和词头、词尾的不同。方言内部词汇一致性较小,如德保和钦州壮语固有词的相同率只在63%左右。
南部方言分为5个土语区:
邕南土语区——广西邕宁(南部)、隆安、扶绥、上思、钦州、防城。
左江土语区——广西天等、大新、宁明、龙州、凭祥。
德靖土语区——广西靖西、德保、那坡。
砚广土语区——云南广南(南部)、砚山、马关、文山、西畴、麻栗坡(北部)。
文麻土语区——云南文山(南部)、麻栗坡(南部)、马关 (东部)、开远、元阳以及滇东南的一些县。
大抵以郁江、右江、邕江为两大方言界线。各土语内部仍分若干小土语区,且常常隔一条河就不尽相同,有些地方甚至一个村寨都有某些有别于邻村的特点。
6.目前正在推行使用的拼音壮文是以哪里的壮语语音为标准音?
1955年5月27日,广西壮族文字问题座谈会在南宁举行,决定选择语音差别较小、占壮族人口三分之二的壮语北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靠近首府南宁、经济文化较发达的武鸣县双桥乡的壮语为标准音,制定《壮文方案》(草案)。
7.壮文音节的构成有哪几种形式?
完整的音节,即声母+韵母+声调。例如: naz、naj、max、gvaq、dah。
无声母的音节,即韵母+声调。例如:aj、oij、iq、aemq、ienh、iengj。
只有韵母的音节。例如:an、aen、ien、in、aeu、ae。
8.壮文音节的书写次序如何?
壮文是拼音文字,其音节的书写次序是先声母、后韵母、再声调,即“声母—韵母—声调”。例如:n—a—z(田)、gv—a—q(过)。
9.壮文以词为书写单位,词素(构成一个词的若干音节)连写,词组(几个词的结合)分写。 需要连写的词语有哪几种?
一是多音节单纯词。如:ndaundeiq(星星)。二是合成词。如:guekgya(国家)、gyaeundei(美丽)。三是汉借词。主要是新词术语,如 gungcanjdangj(共产党);专有名词即汉语人名(姓单写,名连写)、地名、机关团体名称及其他专有名词,如: Nanzningz(南宁)。四是用壮语命名的村庄、圩镇、山名、地名等名称。如:Mbanjnazliengz(那良村)、Hawlaz(锣圩)。五是重叠词。如:bouxboux(每一个人)、yawjyawj(看看)。
10.壮文大写与小写有什么规定?
壮文一般用小写字母进行书写,大写字母用于以下场合:一是专有名词。如人名、地名、机关、团体、书名、文件、运动、会议等的名称,每一个词的头一个字母要大写。二是每一句话或每一行诗的第一个词的头一个字母要大写。三是题目、标语、招牌等每一个词的第一个字母或全部字母都可以大写。四是其他特定场合也可以用大写字母。
11.壮文中对阿拉伯数字的书写有什么具体要求?
壮文中的阿拉伯数字,要与音节分开写。如ndwen 3(三月)不能写成ndwen3,8 gaen(八斤)不能写成8gaen。
12.壮文书写或排印时,行末的多音词如果写不完需转行的有何规定?
必须按音节转行,即把一个音节写完,下一个音节再转行,不能随便把一个音节拆成两半。转行时要在上行末加短横“-”,下一行开头不要加短横。
13.壮文缩写有哪两种形式?
壮文缩写有音节缩写和字母缩写两种形式。音节缩写就是取每个词组的头一个音节,并连在一起,成为一个新的词组。如: Gungcanjcujyi Cinghnenzdonz(共产主义青年团)缩写为Gungcinghdonz(共青团)。字母缩写就是取头一个字母(或声母)后面加一点,如:mb.135(mbaw135即第135页);或者取词中每一词的头一个字母(或声母)后面加一点,排在一起,如:C. Y. G .(Cunghvaz Yinzminz Gunghozgoz 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取每一个音节的头一个字母连写,后面加一点,如:dc.(dungzci 同志)。此外,国际通用的度量衡单位和科学术语的缩写,可按国际惯例书写,如km(千米或公里)、H(氢)。
14.壮文标点符号与汉文的标点符号有什么异同?
壮文标点符号就是用来标明壮文句读、语气和专名的书写符号,包括句号(.)、分号(;)、逗号(,)、顿号(、)、冒号(:)、问号(?)、感叹号(!)、引号(“ ” ‘ ’)、括号(())、破折号(—)、省略号(……)、书名号(《》〈 〉)、隔音符号(’)等。壮文标点符号除句号与汉文不同(壮文句号用实心圆点“.”,汉文句号用小圆圈“。”及多了一个隔音符号(’)外,其余标点符号在名称、含义、用法等方面与汉文的标点符号相同。
15.第一批壮文规范词语何时发布推行?
2017年1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推行第一批壮文规范词语,共1358个词条,系《壮文方案》颁布60年来首次发布。第一批壮文规范词语的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领域,是壮文推行工作在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为壮语文进一步推行使用打下扎实的基础,也为社会各界规范使用壮文提供了方便。今后,随着社会的发展、语言的更新变化及实际需要,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将继续对壮文词语进行规范并予以发布。
16.人民币票面上何时开始印有壮文?
1959年。
17.自治区党委何时决定恢复推行使用壮文?
1980年6月,自治区党委决定恢复推行使用壮文。1982年8月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恢复马山、上林、天等等22个县的壮文推行工作。
18. 1982年、1983年,哪些学校恢复壮文专业中专、本科招生?
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学院和中央民族学院分别恢复壮文专业中专、本科招生。南宁、桂林、巴马、百色4所民族师范学校均开设壮文课。
19.广西壮文推行工作的重点和方针是什么?
199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了壮文推行工作以壮文进小学为重点和十六字办学方针,即:以壮为主、壮汉结合、以壮促汉、壮汉兼通。
20.历届全国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提供哪几种民族语文翻译和同声传译?
我国唯一的国家级民族语文翻译机构——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中心)负责承担提供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彝、壮等七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和同声传译工作。
21.目前,人民网共有多少种少数民族文字网页?
从2006年开始,人民网开始建设少数民族文字网页。截至2009年6月,人民网蒙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彝文、壮文等七种少数民族文字网页全部上线,成为全国互联网站中首家实现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使用的七种主要少数民族语言全覆盖的网站。与此同时,人民网藏文手机报和维吾尔文手机报在全国发行,成为少数民族群众,尤其是少数民族青年读者获取权威信息的重要渠道和平台。
22.201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壮语文水平考试?
201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由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壮语文水平考试,并明确2012—2014年为考试试点工作期。这是全国首个省部级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类标准化水平测试,是新时期我国少数民族语文标准化考试的首次探索。
23.壮语文水平考试首先在哪个城市组织实施?
2011年12月28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壮语文水平考试试点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考试工作,确定南宁市作为广西壮语文水平考试工作首个试点市。2012年6月30日,南宁市成功组织实施国内首次壮语文水平考试,考试等级划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
24.壮语文水平考试何时开始进入常态化?
2016年1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从2016年起逐步开展壮语文水平考试常态化工作。
25.“十三五”期间,广西为加快推动民族教育实现新跨越,重点实施哪六大工程?
根据2016年4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18号)文件精神,百所民族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工程、壮汉双语教学示范基地建设工程、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职业教育工程、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建设工程、民族特色学科建设工程。
26.“十三五”期间,广西对壮汉双语教育有哪些新的具体规划?
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点加强壮汉双语教育工作的意见》,着力构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等4个阶段有效衔接的壮汉双语教育新体系。2016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过了《关于促进我区中小学民族班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区实施壮汉双语教育的中小学校达到300所以上,在校学生达到15万人以上。“十三五”期间继续实施壮汉双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每年招收100名定向师范生,补充农村小学壮汉双语教师。同时,建设10个壮汉双语教学示范基地;着力打造6个壮汉双语教育连片“三角区”,即武鸣、上林、马山三角区,覃塘、武宣、兴宾三角区,环江、宜州、忻城三角区,东兰、天峨、巴马三角区,德保、靖西、那坡三角区,天等、大新、龙州三角区。
27.“十三五”期间,广西对壮汉双语学校布局有什么具体规划?
2016年4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汉双语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壮语北部方言区的青秀、兴宁、横县、宾阳、马山、田阳、田林、平果、田东、宜州、都安、巴马、环江、天峨、东兰、大化、忻城、象州等县(市、区)要达到7所以上,柳江、柳城、融安、鹿寨、荔浦、桂平、右江、凌云、金城江、凤山、南丹等县(市、区)要达到4所以上,融水、三江、永福、龙胜、港北、隆林、西林、八步、罗城、合山等县(市、区)要达到1所以上。
壮语南部方言区的上思、钦北、靖西、那坡、江州、扶绥、大新、天等、龙州等县(市、区)要达到5所以上,邕宁、宁明、凭祥等县(市、区)要达到3所以上,良庆、防城等县(市、区)要达到1所以上。
继续支持武鸣、上林、隆安、覃塘、乐业、德保、兴宾、武宣等县(区)增加壮汉双语学校,扩大办学规模。
28.目前,南宁市有几个县区开展壮汉双语教学?
南宁市开展壮汉双语教学的县区共有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兴宁区、青秀区、邕宁区、武鸣区9个县区,其中上林县、武鸣区为自治区级“壮汉双语教学示范基地”。
29.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有哪些壮语栏目?
自治区民语委与广西电台联合开办的“壮语文广播学校”广播教学节目,自1988年开播以来累计播出超过4000讲。2014年7月,广西电台增设了《壮语新闻》和《壮语新闻联播》栏目。《壮语新闻》播出时间为每天05:20-05:30(周一至周五),《壮语新闻联播》每天20:20-20:30(周一至周五)。
30.《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何时颁布实施?
2018年5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第一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31.《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关于双语教学的规定是什么?
《条例》第九条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幼儿园、中小学校或者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双语教学。
32.《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规定什么情形应当同时使用规范汉字和国家批准的《壮文方案》确定的壮文?
《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同时使用规范汉字和国家批准的《壮文方案》确定的壮文: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牌匾;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政报的名称;
(三)壮族聚居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政报的名称;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自治县、享受自治县待遇的县、民族乡的行政区域内有前款情形的,可以同时使用当地主体少数民族文字。
33.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处罚有哪些?
《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不按照规定同时使用规范汉字和国家批准的《壮文方案》确定的壮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34.《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关于保障少数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方面有何规定?
《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少数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审理和检察案件。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其提供翻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法律文书中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
3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处罚有哪些?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不规范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36.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处罚有哪些?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歪曲、贬损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
(二)干涉他人学习或者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
37.《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何时颁布实施?
2013年5月15日,《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发布,于当年7月1日起施行。
38.《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哪些场合、设施的社会用字,应同时使用壮文、汉文两种文字?
根据《办法》第六条规定,下列场合、设施的社会用字,应同时使用壮文、汉文两种文字:行政区划名称的标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名称的牌匾和公章;市、县(区)政府政务网站、政报的名称;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名称的招牌、标牌;市、县(区)大型会议、重大活动所使用的标牌、横幅;按规定应当同时使用壮文、汉文两种文字的其他情形。
39.《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对应同时使用壮文、汉文两种文字的书写顺序有什么具体规定?
根据《办法》第七条规定,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的,书写顺序应当符合壮文在前、汉文在后的原则,并遵守以下规定:横向书写的,壮文在上,汉文在下;竖向书写的,壮文在右,汉文在左;环形书写的,壮文在左半环,汉文在右半环,或者壮文在外环,汉文在内环。两种文字的字体规格应当协调,且壮文的字体宽度应当为汉文字体宽度的三分之一以上。单独使用壮文、汉文分别书写且内容相同的两个招牌、标牌,应当按照前述规定的文字书写顺序悬挂、摆放。
40.如何申请壮文翻译服务?
为促进壮文的社会使用,方便有关单位使用壮文,并提高壮文社会用字的质量,《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在规定场合使用的壮文,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自愿在其招牌、牌匾使用壮文的,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可免费代为翻译,并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正确使用壮文。按《办法》规定使用壮文的,可登陆南宁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网站,在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翻译申请表》,填写后发送至南宁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理时限:3至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咨询电话:5715080或单位所在的县(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局。
自治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需要翻译单位牌匾、公章和会标横幅的,可凭本单位证明(内写清需翻译的内容、排版要求和联系方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新成立未刻公章的单位由负责人签字)向自治区民语委申请壮文翻译服务(免费),联系电话(传真):民族语文翻译处5850807、5853426,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一里1号自治区民语委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