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萧王庙街道云溪村原支委、棠村原党支部书记袁杏方,为了谋取私利,通过虚增、伪造等方式套取扶贫资金,违规收受参保人员好处费等问题,2019年9月,袁杏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法所得已全部予以追缴。
虚增项目套取扶贫款
2016年1月,袁杏方在担任云溪村支委、棠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资源型机耕路建设项目中,通过虚增挖机费用的方式,从该扶贫工程项目中套取人民币29920元,用于村非正常开支。
欺上瞒下优亲厚友
2016年5月至9月,袁杏方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失地养老保险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伪造申报材料等手段,为5名亲朋好友违规办理失地保险。
伪造材料骗保收取好处费
2016年5月至9月,袁杏方在从事协助政府办理失地养老保险工作过程中,伙同他人违规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办理失地养老保险手续,收受每户6000元左右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33000元,其中袁杏方收受72000元。
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2019年9月,袁杏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违纪党员反省
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我平时没有认真学习,没有严格要求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贪心惹祸端,我将认真汲取教训,改正自己的错误。
执纪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