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政策规定
1.《信息化标准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7年)》
2024年6月1日,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信息化标准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和系统推进,健全国家信息化标准体系,提升信息化发展综合能力,有力推动网络强国建设。《行动计划》围绕4个方面部署了主要任务。一是创新信息化标准工作机制;二是推进重点领域标准研制;三是推进信息化标准国际化;四是提升信息化标准基础能力。其中第二项任务推进重点领域标准研制方面,提出在关键信息技术、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产业数字化、电子政务、信息惠民、数字文化、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等8个重点领域推进信息化标准研制工作。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4年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的通知。《工作任务》聚焦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工作任务》指出,要加强医改组织领导、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创新。此外,应当推进数字化赋能医改。深入开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攻坚行动。推动健康医疗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医疗服务事项“掌上办”“网上办”。整合医疗医药数据要素资源,围绕创新药等重点领域建设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
3.《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
2024年6月8日,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大力支持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发展。指导地方依托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优势产业集群和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培育“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模式发展标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聚焦本地产业,建设产业带展示选品中心,与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合作,设立产业带“线上专区”。支持依法合规引入数字人等新技术,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拓展销售渠道,带动更多优势产品出口。鼓励地方立足特色优势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的营销服务体系。
4.《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敏感个人信息识别指南(征求意见稿)》
2024年6月11日,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发布《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敏感个人信息识别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旨在进一步明确敏感个人信息识别方法、常见敏感个人信息类别并提供示例,为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出境和保护工作等提供参考。《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参照正在制定的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安全要求国家标准制定。提出了敏感个人信息识别方法,给出了常见敏感个人信息类别和示例,可用于指导各组织识别敏感个人信息范围,也可为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出境和保护工作提供参考。
5.《面向人工智能的数据治理实践指南(DG4AI)1.0》
2024年6月19日,CCSA TC601大数据技术标准推进委员会编写发布《面向人工智能的数据治理实践指南(1.0)》(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以数据治理为抓手,通过对面向人工智能的数据治理(DG4AI)产生背景、风险挑战进行分析,提出了面向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的治理实践方法,旨在推动DG4AI理念的广泛应用。《指南》从“数据治理”发展历程切入,指明当前大模型时代数据治理所遇问题,随后对“面向人工智能的数据治理”等概念进行分析定义,从不同维度明确面向人工智能的数据治理与传统的数据治理的差异。《指南》明确面向人工智能数据治理的三项主要工作,即“数据质量”“数据安全与隐私”和“数据伦理”,并为企业提供“治理方法”及“技术手段”的实践指导。此外,《指南》对企业在整个治理过程中应遵循的治理步骤进行了详细梳理,覆盖从“明确应用目标与需求”到“持续数据集运营与优化”的五个阶段,为企业实践提供方法论的指引。
6.《2024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2024年6月21日,工信部发布《2024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从健全汽车技术标准体系、推进汽车标准国内国际兼容等五方面提出19条具体任务,提出要加大智能网联汽车标准研制力度,推动整车信息安全、软件升级、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自动驾驶通用技术要求、自动驾驶功能道路试验方法、自动驾驶设计运行条件、数据通用要求、LTE-V2X等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加快信息安全工程、自动驾驶功能仿真试验方法等在研标准制定,推进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组合驾驶辅助系统通用技术规范、汽车密码技术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软件升级工程、数据安全管理体系等标准立项及起草,构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管理支撑标准体系。推动全景影像、智能限速等标准发布,推进自动泊车、自动驾驶测试场景术语等在研标准制定,开展网联化等级划分、列队跟驰等标准预研,规范和引领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发展。
二、地方动态
1. 黑龙江:《黑龙江省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2024年6月3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聚焦数字领域人才的培养供给、交流合作、创新创业、激励保障等事项,出台六个方面25条具体措施,打出数字人才培育发展“组合拳”,构建具有龙江特色的数字人才培育体系,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更好地支撑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强调,支持省内优质高校重点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数字领域相关一流学科,新增数字领域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搭建产教融合育才平台,赋能科技创新产业振兴。成立由政府职能部门、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共同组建的“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联盟”“政校企”技能人才培养联盟。打造以赛育才选才载体,吸引集聚高精尖数字人才。重点选育推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数字领域博士后青年人才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数字领域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和离岗创办企业,支持高校聘任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高层次数字人才兼职。
2. 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数据管理暂行办法》
2024年6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数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旨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加强公共数据管理,保障公共数据安全,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释放公共数据价值。《办法》共分为十章,分别为总则、平台与目录管理、公共数据供给、公共数据共享、公共数据开放、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公共数据安全、保障和监督、相关责任、附则。《办法》指出,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之间应当按照“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要求,无偿共享公共数据。国安、网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安全、保密、密码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3. 贵州:《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4年6月4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至日期为2024年7月4日。《办法》旨在规范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行为,促进数据高效流通和充分利用。《办法》指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遵循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安全高效、诚实信用的原则。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在线公示、异议处理和发证等程序实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数据知识产权持有、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的初步凭证。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经登记机构对登记申请予以核准后,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管理系统统一生成登记证书并赋号,由登记机构进行签章,采用电子方式发放。
4. 成都:《成都市数据条例》
2024年6月4日,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成都市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加强数据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推动智慧蓉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条例》指出: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数据收集与治理、流通与交易、应用与促进、安全与保护等活动;本市开展数据工作遵循数据资源利用与权益保障并重、数据价值转化与安全保护并重、数据制度创新与依法监管并重的原则。《条例》共分为七章,分别为总则、数据收集与治理、数据流通与交易、数据应用与促进、数据安全与保护、法律责任、附则。
5. 广东:《广东省关于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的若干措施》
2024年6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关于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的若干措施》,围绕夯实人工智能产业底座、构筑智能终端产品新高地、打造智能融合应用新引擎等重点方面,提出了45点细化措施,致力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千行百业提质增效。总体目标方面,到2025年,全省算力规模超过40EFLOPS,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3000亿元。到2027年,全省算力规模超过60EFLOPS,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4400亿元;聚焦制造、教育、养老等领域,打造500个以上应用场景。鼓励企业加大算法应用,加快研发迭代通用大模型、垂直领域行业大模型,到2027年打造具有示范推广效应的100个算法产品。
6. 河北:《河北开展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和开发利用行动》
2024年6月7日,河北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印发《2024年河北省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和开发利用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以“急用先行、应归尽归、边归集边共享边应用”为原则,开展公共数据编目,对数据实施清单式管理,实现数据融通汇聚。《行动方案》明确总体目标:今年年底前,河北省数据归集总量达到8000亿条。2025年上半年,河北省汇聚数据过万亿条,数据存储量超43PB(千万亿字节),进入全国第一方阵。根据该行动方案,此次公共数据归集范围包括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暖、供气、民航、铁路、通信、邮政、公共交通等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责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各类数据。
7. 北京:《关于加强本市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
2024年6月11日,为充分发挥数据资产价值作用,推动北京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加强本市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数据资产作为新兴资产类型,正日益成为推动数字中国建设和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和管理范围,积极探索创新数据资产管理的方式方法,充分释放数据资产价值,推动数据资产赋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北京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关系,以保障数据安全为前提,推进数据资产化,确保把安全贯彻到数据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推动数据资产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稳妥有序推进数据资产化,更好发挥数据资产价值。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鼓励支持创新,积极推进数据资产管理的相关试点工作。
8. 河南:《河南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2024年6月12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联合印发《河南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抓手,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开展“一转带三化”行动和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推进“7+28+N”产业链群建设,加快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该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全省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建成500个智能工厂、500个绿色工厂,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创新产品加快推广应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高。针对不同行业设备更新需求,该实施方案提出实施落后低效设备替代、绿色生产设备改造、本质安全设备提升、高端先进设备更新、试验检测设备升级、智能制造设备应用、节能节水设备推广、固废处理设备提升、智能煤矿设备转型等九大重点任务。
9. 宁夏:《关于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4年6月14日,宁夏自治区印发《关于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宁夏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实施意见》旨在加快培育发展我区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推动数据要素与算力一体协同,打造西部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实施意见》以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为重点,加快培育统一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推动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深度赋能实体经济,构建“算力+数据”“算力+算法”双轮驱动发展格局。《实施意见》提出到2030年,基本实现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机制统一协调、公共数据管理规范有序、数据要素产业生态不断壮大等发展目标。
10. 广东:《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4年6月24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精神,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激发数字经济新动能。《实施意见》指出,到2025年,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和配套政策逐步建立,协同高效、安全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成,数据基础运营体系基本构建,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效益明显,数据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到2030年,数据要素治理体系趋于完善,数据基础设施更加集约智能,数据要素流通顺畅高效,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多元繁荣,产业数字化转型迈上新台阶,数字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11. 海南:《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数据中心发展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
2024年6月26日,中共海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数据中心发展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发展条例》)。《发展条例》本条例所称国际数据中心业务,是指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利用高速便捷的跨境数据专用通道,仅面向境外提供数据存储、加工、交易等国际数据服务业务。《发展条例》指出,国际数据中心业务运营者可以面向境外提供游戏服务、影视加工、商业航天、北斗应用、跨境电商、跨境直播、跨境旅游、远程医疗、远程教育、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和跨国生产制造等国际数据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国际数据中心运营统筹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国际数据中心业务有关的政策制度。海南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1)应当设立国际数据交易平台,支持国际数据中心业务运营者开展数据交易活动,促进国内外数据要素融合和数据资源流通;(2)应当设立数据出境综合服务平台,为国际数据中心业务运营者提供数据分类分级指导、数据出境自评估、数据合规咨询等服务,推动国际数据中心业务运营便利化。
三、行业要闻
1.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专题论坛——“中国数据要素50人论坛”在京成功举办
2024年6月5日,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数字安全高层论坛暨第四届中国数据要素50人论坛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召开。本次论坛的主题为“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来自联合国科学和技术促进发展委员会、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中国法学会、等机构的国内外数据要素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参加了本届论坛,围绕数据产权、交易流通、收益分配、安全治理,以及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和安全等话题进行了观点碰撞和思想激荡。“万物互联,数据互通作为国民经济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行业,信息通信业正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苏少林谈到,信息通信行业积极推动赋能数据要素治理,并在三个方面发力,一是健全数据流通高速路,构建坚实的数据基础设施;二是当好数据产业服务部,支持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激发产业链各环节潜能,以价值链引领产业链、创新链,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织密数据生态安全网,筑牢网络和数据安全屏障,坚持“一盘棋”思路,注重强根基、抓重点、谋全局扎实推进数据要素治理保障价值和能力建设。
2.国家数据局召开2024年研究课题启动会
2024年6月7日,国家数据局2024年研究课题启动会在京召开。国家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竹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数据事业创新性强,理论研究、实践探索、政策制定都处于发展完善过程中,需要相互促进、共同迭代。会议强调,课题研究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要“守正”,及时对标对表、厘清历史脉络、把握发展规律,确保课题研究遵循正确方向。要“求新”,结合实践大胆创新、勇于突破,提出新观点新思路新办法。要“务实”,找准真实的问题,切实做到对策建议务实可行。6家单位的课题负责人代表分别围绕课题研究基础和思路等进行了交流发言。局内各司相关负责同志,以及24家高校、科研院所等课题负责人参加会议。
3.全国首个国家海洋大数据服务平台发布
2024年6月8日,自然资源部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了首批《海洋数据开放共享目录》和全国首个国家海洋大数据服务平台(海洋云)。这将进一步激活海洋数据要素潜能,丰富海洋应用场景,提升面向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生态保护、科学研究和社会公众等海洋数据开放创新和共享服务水平。自然资源部海洋预警监测司司长王华介绍,海洋云是国家级海洋数据和信息产品在线服务平台,可实现国家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数据在线汇聚、涉海部门海洋信息互联互通、公益数据产品集成服务、国际海洋信息资料交换合作等功能。海洋云发布,将进一步发挥海洋数据要素赋能保障效果,加强海洋数据集成服务,统一海洋数据共享流通技术标准,提升海洋数据产品应用质量。
4.《2023-2024中国数据资产发展研究报告》
2024年6月12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发布《2023-2024中国数据资产发展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紧跟国家战略部署,调研国内数据资产发展现状,掌握数据价值实现路径,助力释放数字经济新动能。《报告》从数据资产相关基本概念出发,研究数据到数据资产的市场化进程,基于价值驱动划分数据资源化、数据产品化、数据资产化和数据资本化四个阶段,详细阐述了价值驱动下数据资产化实施路径分析,并参考成熟市场构成综合分析市场管理制度体系和数据基础设施支撑。《报告》认为,在数据基础设施方面要保障数据市场化流通的底层支持,包括数据网络设施、存储设施、算力、流通及安全保障设施等,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的数据服务,保障数据“采-存-算-用”全生命周期支撑,推动了数据的市场化进程。
5.《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报告(2024年)》
2024年6月13日,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数字技术国际交流研讨会开幕式上,《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报告(2024年)》(以下简称报告)正式发布。报告聚焦发展环境、市场需求、网络设施、算力设施、服务能力和增长趋势六大维度,系统构建上合组织国家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指数指标体系。通过指数化方法客观评价、科学量化上合组织国家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全方位、全景式地展现上合组织国家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态势,为上合组织国家间开展数字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合作、联合研究提供重要参考。报告亮点包括:上合组织国家数字基础设施呈现四组团差异化发展格局;多元维度深入剖析上合组织国家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水平;上合组织国家数字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需多向发力。
6.全国首个“水文数据专区”正式上线
2024年6月17日,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正式上线全国首个“水文数据专区”,涵盖了土壤墒情监测数据、水文资料、水质水生态监测服务等共20个细分产品与服务,能够满足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等多个领域需求。依托贵州省水文系统专业的监测、预报与服务能力,“水文数据专区”秉持权威、开放、共赢的原则,为全国范围内的各行业、各受众提供精准、高效的水文数据产品和服务。该专区的上线,将为各行业提供更为精准、高效的水文数据支持,推动水文数据利用进入新的阶段。
7.国家网信办:通过法律手段推进数据跨境流动
2024年6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崧表示,近年来,为了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制定出台了电子商务法等多部互联网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对数字经济发展起到了直接的服务保障作用。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制定修订,进一步明细了网络市场规则,丰富了网络法律制度。国家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局长李长喜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数据跨境流动制度是数据管理制度的重要方面,我国作为数字经济大国一直高度重视,注意通过法律手段推进数据跨境流动。相关部门制定数据安全法等多部法律,构建数据跨境流动的基础制度框架,在此基础上国家网信办和有关部门又制定了一些配套性规定,为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
8.《数据智能白皮书(2024年)》
2024年6月19日,2024数据智能大会在北京召开。在主论坛上,中国信通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大数据与智能化部主任姜春宇正式发布了《数据智能白皮书(2024年)》,并对白皮书内容进行了深度解读。在持续推进数据智能实践的过程中,国内目前相关概念定义模糊,缺乏相对通用的方法论,以指导企业自身数据智能能力的建设及应用。在此背景下,《数据智能白皮书(2024年)》进一步梳理数据智能相关概念及知识体系,总结行业先进实践经验,研判数据智能领域未来发展趋势,指引推动企业顺利实现数智化转型。报告首次给出数据智能的概念定义;首次系统性梳理数据智能技术体系;深入剖析数据智能应用现状及问题;首次完整梳理数据智能产业全景图。
9.亚太经合组织数字技术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研讨会在桂林举办
2024年6月20日,亚太经合组织(APEC)数字技术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研讨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举办。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王崧,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奕君等在开幕式致辞。王崧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发展,数字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营水平不断提高,数字产业绿色化转型不断加快,数字技术赋能行业绿色化转型持续深化。中方愿与亚太各方一道,持续深化拓展数字经济合作,分享利用数字技术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的实践与经验,推动亚太地区实现更加全面、协调、平衡、包容、可持续的增长。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坚持创新驱动,充分发挥“技术赋能”效应;二是坚持双向发力,全面提高“数绿融合”深度;三是坚持开放合作,着力提升“双化协同”效能。
10. 国家数据局: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2024年6月25日,以“未来增长的新前沿”为主题的第十五届夏季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在大连举办。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在论坛上表示,我们正在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具体来讲,通过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制度建设,包括产权、流通交易、收入分配等,建立良好的政策环境,来推动数据能够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对于民营企业在获取和使用数据过程中面临的安全性顾虑,刘烈宏表示,一方面数据需要被开发和利用,另一方面也必须要把握好数据承载的个人信息、企业商业秘密以及数据安全。“某种程度上讲,数据开发利用的过程,也伴随着促进数据流通交易和开发利用新一轮技术涌现的过程。国家数据局正在推动数据领域的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试点试验。”刘烈宏称。
。。。
更多精彩文章请点击以下“栏目名称”阅读
道可特研究
道可特人物
道可特月刊
道可特学院
北交所观察
道可特业绩
道可特荣誉
道可特公益
同道故事
道可特之星
道可特招募
道可特绿生活
责任编辑:
本文地址:http://sicmodule.glev.cn/quote/10873.html 歌乐夫 http://sicmodule.glev.cn/ ,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