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应该都知道这篇文章是针对什么新闻事件,因此就不描述了,因为从内心,我希望逝者能远离被讨论的中心,或许能在另外一个世界得到她希望的平静。所以本文不会涉及任何关于此次事件的具体内容。
更何况,我们所面临的威胁,早已不是一个两个网暴悲剧的独立事件,而是整个社会的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原本周末就想发篇文章,但写来写去,都非是愤怒的情绪,于是最终还是都删了。
而最终想和大家聊聊,是看到很多媒体都在说:要努力推进反网暴立法。似乎立法成为了能一锤定音,消灭网暴的法宝。
但越来越疯狂的网暴问题,靠法律可以解决么?
其实,我们早就有可以惩罚网暴的法律,网暴并不是法外之地。
我们可以依据民法的规定,对侵害名誉权的个人索赔,还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拘留。而情节严重的,还能按照刑法第246条,给以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所以在网络上攻击、侮辱、诽谤他人的“网暴”,从来就不是“合法”的,一直都可以有法律去惩罚这些行为。
2008年的时候就有“网暴第一案”了,更出名的,是在2020年,杭州两位男子在微信群发偷拍的女子视频,并捏造其与快递员出轨的谣言。之后杭州检察院对其进行公诉,经过审理后,法院以诽谤罪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但有法可依,法律也出手了,但网暴问题并没有任何好转的变化。甚至挺有讽刺意义的。在这些年对中国社会法律意识提升作出最多贡献的一个人,早也因为被网暴把微博停了。
而之所以网暴很难用法律去解决,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网暴行为和现实的“物理”暴力有很大的差别,实施网暴的人,很多并不会认为自己在网暴。在过去的几次网暴案中,网暴的一方都认为只是随口说说,开个玩笑,全然不理解这样的行为本身就是网暴。
这并不完全是开脱罪行,之前关于网暴的一些社会研究中发现,在一起网暴事件中的施暴者,往往在其他网暴事件被曝光后,也会表现出和常人相同的愤怒反网暴情绪。
这让网暴比一般的犯罪更难制止,因为它已经成为一种常态,甚至很多人的“网暴”本身已经没有什么目的和诉求,只是一种自然情绪的宣泄,或者获得一点点凌驾于他人之上的心理满足感。
看到这次的新闻时,我心中所想到的,就是那位我引用他的话居然会被删文的人,所写过的一位失去了自己孩子的母亲,所经历的遭遇:
“唉唉,我真傻,”祥林嫂看了天空,叹息着,独语似的说。
“祥林嫂,你又来了。”柳妈不耐烦的看着她的脸,说。“我问你:你额角上的伤痕,不就是那时撞坏的么?”
晤晤。”她含胡的回答。
“我问你:你那时怎么后来竟依了呢?”
“我么?……”,
“你呀。我想:这总是你自己愿意了,不然……。”
“阿阿,你不知道他力气多么大呀。”
“我不信。我不信你这么大的力气,真会拗他不过。你后来一定是自己肯了,倒推说他力气大。”
“阿阿,你……你倒自己试试着。”她笑了。
柳妈的打皱的脸也笑起来,使她蹙缩得像一个核桃,干枯的小眼睛一看祥林嫂的额角,又钉住她的眼。祥林嫂似很局促了,立刻敛了笑容,旋转眼光,自去看雪花。
“祥林嫂,你实在不合算。”柳妈诡秘的说。“再一强,或者索性撞一个死,就好了。现在呢,你和你的第二个男人过活不到两年,倒落了一件大罪名。你想,你将来到阴司去,那两个死鬼的男人还要争,你给了谁好呢?阎罗大王只好把你锯开来,分给他们。我想,这真是……”
她脸上就显出恐怖的神色来,这是在山村里所未曾知道的。
“我想,你不如及早抵当。你到土地庙里去捐一条门槛,当作你的替身,给千人踏,万人跨,赎了这一世的罪名,免得死了去受苦。”
她当时并不回答什么话,但大约非常苦闷了,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两眼上便都围着大黑圈。早饭之后,她便到镇的西头的土地庙里去求捐门槛,庙祝起初执意不允许,直到她急得流泪,才勉强答应了。价目是大钱十二千。她久已不和人们交口,因为阿毛的故事是早被大家厌弃了的;但自从和柳妈谈了天,似乎又即传扬开去,许多人都发生了新趣味,又来逗她说话了。至于题目,那自然是换了一个新样,专在她额上的伤疤。
“祥林嫂,我问你:你那时怎么竟肯了?”一个说。
“唉,可惜,白撞了这一下。”一个看着她的疤,应和道。
她大约从他们的笑容和声调上,也知道是在嘲笑她,所以总是瞪着眼睛,不说一句话,后来连头也不回了。
我们总觉得网暴是个互联网时代的新鲜产物。但世界上哪有什么新鲜事呢?
羞辱,刺痛,污蔑,道德审判,扣帽子,宗教恐吓......鲁迅笔下那些拿伤害一个失去孩子的母亲,来换取自己内心那卑微的一点点优越感,满足感的人,像不像我们现在的网暴者?
可那些羞辱祥林嫂来取乐的人,有觉得自己在做一件伤天害理的事情么?并没有。他们虽然伤害他人,但却不会理解自己是在作恶,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行为本身是符合自己的道德的。
正如如今这些网暴的人,他们在攻击、诽谤羞辱他人的时候,同样不觉得自己是在作恶,只是觉得是在做一件正常的事情。比如2020年杭州网暴案被判刑的那两人,也觉得自己造谣网暴那位年轻女性,只是开个玩笑,没有什么恶意啊。
换句话说,他们和鲁迅笔下的那些人物一样,是道德感出现了偏差。
网暴来自人性之恶,恶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我们都不是完人,不是圣人,我们都会时不时的产生一些不那么光明,甚至很黑暗的想法,路上被其他车吓一跳的时候觉得你赶着去投胎吗?心情郁闷的时候想世界干脆毁灭了吧。
但道德的存在,让我们知道自己内心出现阴暗时,想想罢了,不能真的说出口,更不能付诸实施。
道德对于一个社会来说非常重要,尤其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道德更是比法更重要的准绳。而问题是,道德要比法律更难。它的形成,需要整个社会的不断努力,需要媒体、教育、行政等多方面的长期工作,但它的破坏,反而可能非常迅速。就像几千年的尊师重道,瞬间就变成了要被打到的臭老九。
其他的我不方便评论,就说说我所从事的媒体行业吧。
没有媒体会说自己支持网暴,每个媒体的口头上都在斥责网暴,但我们的媒体,真的在引导“网暴不道德”的道德观么?
但在互联网时代,嘲笑、侮辱、恐吓、咒骂、扣帽子,似乎已经是各新闻媒体的评论区常态了。但又有多少媒体会冒着损失流量的风险,去纠正、删除和谴责这些攻击他人的言论?
于是,网暴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闻,而是日常了。在网上看到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人,不认同的行为,或者只是不理解,不熟悉的事情,何必浪费时间摆事实讲道理,直接开骂或扣帽子,才是最“高效”的沟通模式吧。
就连今天这篇批判网暴的文章,估计也会被人攻击和扣帽子的吧。
更何况,很多媒体,尤其是自媒体大V的评论区,在有意的引导和鼓励下,比的就是谁的网暴水平更高,帽子更新颖,更熟练,更有“笑点”。网暴水平已经成为一些人互相攀比,引以为荣的事情。
这两年,连续出现因为被网暴而让生命逝去的悲剧新闻,而在每个悲剧背后,其实都有无数倍的真实网暴正在发生。
这才是我们现在的重大问题,如果网暴是个零星发生的恶性事件,那么立法去弥补漏洞,可能是不错的选择。但如果网暴已经是日常的生活,那法律就会很无力 —— 如果真有网暴就坐牢的法律,那估计要先多建点监狱了。
如果我们真的要打击网暴,那我们现在最急迫的,是努力去营造一个“暴力、网暴、语言攻击、歧视、扣帽子是错的,谁这样我们都一起鄙视它”的道德观。
但明显,我们做得很不够。那些靠评论区天天宣扬暴力,谩骂攻击的“大V”们自不必说。本应该努力去引导风气,鼓励良善的官媒,又在做什么呢?
在上周末,印度发生了惨烈的,数百人死亡的列车事故。我国领导人也向印度致电慰问。
而我们的官媒,评论区是这个样子:??
我不喜欢印度,在以往的文章中,也没少批评过他们的问题。但至少我知道,在别人家出现天灾人祸的悲剧时,不要抖机灵,别耍贫嘴,这不是比拼谁有幽默感的时候。
这和此次的网暴悲剧一样,都是以他人的悲剧寻开心,甚至可以相互攀比谁更能逗乐子。这些年国外的天灾人祸,各种悲剧都能看到类似的表演。这是出了什么问题呢?
我们的官媒,在这种时候,想引导的是什么样的道德风气呢?
当某个网民把几百个人的死难当成笑话,并发现这种态度居然可以被认可和接受,而且越尖酸刻薄越有人喊好的时候,那之后他看到新闻里某个孩子过世,想到的却是找借口去讽刺他的亲人,也是很自然的结果了。
更有甚者,如果恶毒的攻击,诽谤,反人类的行为和语言,可以因为冠上某种大义而合理化,甚至变成光彩的事情。某些人心中的恶就会变得无所顾忌。
类似的事情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一点都不罕见,上至千年之前,下至几十年前。
立法反网暴,这没问题。
但相比立法,我们现在更需要直面的问题,是如何重新树立“网络暴力不道德”的社会共识。
希望我们都能反对一切的网络暴力,即便被攻击的是我不喜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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