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快递公司上班
可工资一直是由
湖南的一家人力公司发的
现在被解雇了
还有两个月工资没有发
甚至都不知道
发工资那家公司叫什么名字
该怎么维权?
本期嘉宾
宋玲娣 律师
上海嘉富诚律师事务所律所
宋玲娣律师表示,想要弄清该向谁维权,首先需要明确你的用人单位是谁。
关键性提问:
您同哪家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
被解雇时是谁向您发出解除通知书?
想要维权,就需要结合相关证据
来确定、来主张。
第一种情况:《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工资均是湖南的人力公司,则会认定同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应向该人力公司主张未支付的工资。
第二种情况:《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是某快递公司,那么将认定为这位市民与该快递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此时应向该人力公司主张未支付的工资。
第三种情况: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根据日常工作时是遵循哪家公司的相关规定,由哪家公司对其进行管理来进行判断,若遵循的是快递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那么一般来说,就是与快递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时候就该向快递公司主张未支付的工资。
不记得公司名字怎么办?
1.找一找最初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合同中会有公司的全称;
2.如果找不到合同,也可以从工资发放的流水账单详情中找到发放工资的公司名字;
3.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前收到的解除通知书中也会有相应公司的名字。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
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记者:金晶
编辑:刘苧怿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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