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收了丁某某2万元好处费后,帮丁某某在他的退耕还林申请书上盖了班章村委会的公章;同年,我收了李某某2万元好处费后,帮李某某在老曼峨村承包到了土地;2017年,我以村主任的身份为岩某某林权流转担保,收了岩某某给我的5000元好处费。2018年,我为岩某某办理林权转让手续提供便利,再次收了岩某某给我的3.5万元好处费……”这是勐海县布朗山乡班章村委会主任岩少忠在纪检监察机关找他谈话时交代的违纪事实。
经核实,勐海县布朗山乡班章村委会原主任岩少忠,于2014年至2018年期间,利用职务以外地老板到班章村委会承包土地、流转茶地、购买古树茶等办理相关手续为由,多次收受当事人给予的“感谢费”共计10万元。今年4月20日,该县纪委对岩少忠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决定,违纪款10万元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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