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淘宝买家的物流到货体验,同时满足“同城配送”/[k1/]的配送需求,淘宝计划新增“/[k1/]”服务规范,允许符合条件的卖家和产品必须标明“/[k1/]”服务标准,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本规则补充条款将于2023年3月24日公布,并于2023年3月31日生效。
主要变化:
新增淘宝“小时大”服务规范,明确了适用范围、卖家进出要求、服务保障等。
具体变化:
第一章是概述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加入“小时达”服务的淘宝卖家。
第 2 条【定义】
“小时达”服务是指买家购买带有“/[k1/]Da”处方表述的产品,卖家在承诺的区域内提供最快到小时级别的送货服务。
第三条【服务标识】
“立即付款,最早发货日期为今天/明天/X月XX-XX”,以商品页面显示为准。
【交货期认定标准】
对于“小时达”限时服务商品,卖家的发货时间不得晚于买家选择的预定发货开始时间; 若买家预定发货时间为14:00-15:00,则卖家发货时间不得晚于14:00:00; 否则视为延迟投递,判断节点以“收到”时间为准。
【到达时间标准】
对于“小时达”限时服务商品,如未在买家预定到货时间内发货(如14:00-15:00发货,15:00未发货),将视为延迟发货; 根据“签名”时间判断节点。
第二章 卖方要求
第六条【出入】
“小时达”高级服务产品的进出要求如下,具体要求以“小时达”订购页面为准。 如果您退出服务,卖家仍须对服务期间产生的订单履行相应的服务承诺。
第三章 服务保障
第七条【交货保证】
卖方应当履行限期交货的承诺。 若不履行,当买家发起投诉且投诉成立时,卖家将按照《淘宝发货管理规范》进行处理。
第八条【到货保证】
除特殊情况外,卖方应当履行限期交货的承诺。 若不履行,当买家发起投诉且投诉成立时,每小时服务补偿标准如下:卖家向买家支付10元/服务订单。
淘宝网按照本条规定处理未履行发票的行为,并不免除卖家的发货义务,卖家应当继续履行相关延期发票的发货义务。
第四章 招商引资办理